(吉隆坡21日讯)华总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呼吁政府关注和介入,通过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撤消对《星洲日报》和《阳光日报》因无心之失而各开出10万令吉罚单的相关行动。
他说,如果该委员会维持“十万罚款”相关决定的话,他认同和支持《星洲日报》提出必要上诉。
“不过,我还是希望政府即刻介入,也希望总检察署再一次行使斟酌权,最终能够撤消有关对付行动和涉及罚款额。”
他说,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在获得总检察署批准后,分别对星洲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和《阳光日报》的出版公司Sinar Karangkraf私人有限公司各开出10万令吉罚单,是属于太严格且高额的过重作法,对标榜民主民意至上的我国,在朝向媒体通过新闻自由而更有效扮演“第四权”的积极及不可或缺角色,肯定是一项空前重挫。
“它也显示出,在有关当局的高度监督下,国家的民主制度和精神,以及捍卫新闻和言论自由两大领域, 已经逐步失衡且渐先渐远。”
也是沙巴中华大会堂总会长的吴添泉今天发表文告声援和力挺上述两家媒体集团时表示,虽然有关媒体有权力对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采取的上述行动和罚额提出上诉,但他衷心希望,事态不要演变到上诉阶段,政府或内阁应该及时介入,撤消有关各10万令吉的罚款行动,才是上策。
他也建议,如果还是要维持罚款的话,可以考虑以最低数额,即象征式罚款取代,充为告诫即可,因为我国媒体多年来都持高度自律和自我审核、负责和爱国精神。
他强调,有关媒体并非蓄意犯错,而且也在事发后即时纠正和作出道歉,例如《星洲日报》也向涉及的编辑高层采取了暂时停职行动,有关承担与负责的精神和行动,理应获得当局体谅和认可,给予必要告诫或警告即可,而非以不同标准看待,并放大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期间,国内包括教育部在内的部门和机构、政党等,同样出现‘国旗错误’,但当局或该委员会并没有采取类似的‘十万罚款’或相关强硬对付行动,标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