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MCMC)今日分别对《星洲日报》和《阳光日报》出版公司开出10万令吉的罚单,马来西亚媒体理事会(MMM)认为,相关惩处过于严苛,与违规行为不成比例。
该理事会今日发文告指出,尽管该理事会承认报导准确性和尊重国家象征的重要性,惟过于严苛的惩处恐将使新闻工作者陷入自我审查和恐惧氛围,进而削弱媒体履行向公众传递资讯的核心职责。
文告说,该理事会认可该委员会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所拥有的职权,然而执法必须兼顾平衡和公平。
“无心之过尽管令人遗憾,但当局应采取适度的纠正措施,而非惩罚性制裁,因为此举将威胁新闻编辑的生存,阻碍公共利益报导或限制媒体生态系统中声音的多样性。”
文告提醒,尤其我国媒体行业目前正处于快速应对技术变革当中,人工智能和其他数码工具也正在重塑新闻采集、核实和传播方式,若惩罚过于严苛将带来不确定性,阻碍新闻机构利用这些技术进行实验和创新,从而损害更具活力和前瞻性的媒体格局。
基于此,大马媒体理事会也呼吁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内政部、媒体机构和理事会进行建设性沟通,以制定更清晰的指导方针和一个透明、协作的框架来处理此类事务。
“我们的共同目标必须是维护新闻诚信和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为媒体提供成长、适应和创新的空间。”
文告强调,该理事会也将致力于与所有利益相关方合作,共同维护负责任的新闻报导,并捍卫媒体自由。
此前,《星洲日报》配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马在封面刊登插画,画中帆船悬挂马中两国国旗,惟马来西亚国旗少了新月图案。该报同日登文道歉,称这是制图时无心犯下的错误,并向所有读者,马来西亚各界人士及社会大众致歉,但仍受到多方批评。
随后,时任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证实,警方接获40宗与《星洲日报》封面国旗绘图出错风波有关投报,警方不仅扣查该报总编辑和副编辑主任,同时也援引《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301号法令)第4(1)(b)条文和《1963年徽章及名字(防范不当用途)法令》(414号法令)展开调查。
另一方面,《阳光日报》则是在发布新任全国总警长拿督斯里卡立走马上任的个人简介中,误称其曾担任公正党中央理事、吉打州主席和巫统双溪大年区部委员,而引起民众困惑。
公正党总秘书傅芝雅随后出面否认,警方亦发文告澄清,并强烈谴责相关媒体。较后,该报承认弄错莫哈末卡立的背景,并宣布将两名涉事职员停职查办。
今日稍早前,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在获得总检察署的批准后,分别向《星洲日报》和《阳光日报》的出版公司开除10万令吉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