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3日讯)伊斯兰党强调,只要获得人民授权,该党不仅有能力领导国家,更具备让宗教司领袖出任部长、副首相乃至首相的条件与资格。该党坚信,宗教司主导的领导模式已成功孕育廉洁施政,未来将继续以此为基础推进治理蓝图。
伊党元老大会堂(As-Sabiqun)主席拿督马福兹今日在第五届元老大会开幕致词时指出,伊党自创党以来坚守的两大核心方针,即“捍卫真主教义”与“宗教司领导”,仍是党的根本方向。
他强调,伊党施政理念早已明确体现在党章第5条,主张伊斯兰教义不仅局限于宗教或法律层面,而是贯穿整体国家治理,旨在建立公正制度、杜绝贪腐滥权。
“若伊党获人民委托治理国家,行政机构与决策机制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的精神,这正是我们推出‘和谐国家宏愿蓝图’(WINS)作为执政方针的根据,”
马福兹指出,伊党在吉兰丹长达35年的执政经验,已展现“与伊斯兰共建发展”的治理模式,并成功塑造清廉、可信赖的政府形象。该模式亦已在伊党目前执政的四个州广获肯定,充分展现宗教师与专业官僚协同领导的可行性。
宗教司领导模式历经考验仍屹立不摇
马福兹强调,“宗教司领导”方针自1982年在伊党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至今,已成为党的精神中枢。该方针促成“宗教司协商理事会”(Majlis Syura Ulama)的设立,作为党内最高指导机构,负责诠释党的理念与决策方向,确保不偏离斗争初衷。
他补充,从伊党首任主席已故阿末弗阿,到现任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皆出身宗教司体系,显示此一领导模式不仅具历史传承,也能持续为党培养稳健的领导人才。
“我们不仅证明宗教师可以成为州务大臣、行政议员,更证明这是一种值得信赖、能实现人民期望的治理模式,”他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