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马驹控股私人有限公司(Maju Holding )董事阿布沙希涉及巴生谷大道一项建设项目挪用伊斯兰债券资金,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4项刑事失信罪及13项洗钱罪,涉案金额总数达4亿5237万令吉。
阿布沙希面对4项刑事失信罪共涉款达3亿1300万令吉。另外他所面对13项洗钱控罪,涉及金额则达1亿3900万令吉。
而阿布沙希的妻子潘斯里诺阿兹丽娜(48岁) 则被控1项洗钱罪。

另外,承包商Golden Base建筑公司创办人拿督叶伟良则因使用假文件申报,而被控17项伪造文件罪名。
3名被告今日分别在2个不同法庭面控,他们3人皆对所面对控罪否认有罪。案件择定于今年11月3日过堂。
75岁的丹斯里阿布沙希因健康问题,在庭内坐着轮椅面控,而他在法官苏查娜前听取控状后示,表示对所面对17项控罪不认罪。
根据阿布沙希4项刑事失信罪控状,分别指被告在2015年5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在隆市武吉东姑的联昌银行分行,以其公司董事身份,挪用总额3亿1312万4617令吉零2仙,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不少于2年且不超过20年的监禁,鞭笞及罚款。
至于13项洗钱罪,其中10项控状指他于2016年5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透过相同银行转移总额1亿1644万9536令吉12仙非法所得。
另外3项控状则指他于2016年5月至2018年9月期间,在相同银行以15张支票,转移总额2280万2612令吉86仙的非法所得。
上述行抵触的《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Amla)》第4(1)(b)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5年监禁和5倍非法所得或500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在被告阿布沙希不认罪下,法官苏查娜允许被告以150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而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结束。

妻子被控一洗钱罪
而阿布沙希的妻子潘斯里诺阿兹丽娜所面对一项洗钱控罪控状,则指她于2017年3月至11月在隆市武吉东姑的联昌银行分行,接收丈夫的银行户头6713万6588令吉43仙非法所得。
上述行为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Amla)》第4(1)(b)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15年监禁,和5倍非法所得或500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法官罗斯里在被告不认罪下,允许被告以5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下保外,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结束。

拿督承包商被控虚报文件
另外,承包商Golden Base建筑公司创办人拿督叶伟良则被控17项伪造文件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以虚假文件在隆市苏丹依斯迈路的马驹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申报涉及隆布第二大道(MEX II)场地清理、临时工程、土方工程、岩土工程、排水工程和路面工程等费用,总额3亿1448万6100令吉。
此举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文件),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官罗斯里允许被告以10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结束。
此案由副检察司拿督阿末阿克兰负责检控,而阿布沙希夫妇代表律师为拿督郑宝德,叶伟良代表律师则为阿都哈欣。
此案将于今年11月3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