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巫统最高理事拿督博安质疑,贪污案为何能以缴付罚款了结,因此要求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给予解释。
他今日在面子书撰文指出,土团党泗岩沫区部署理主席阿当拉兰在面对12项贪污与洗黑钱指控时,仅透过缴付410万令吉罚款便获得法庭宣判无罪释放。
“问题是,贪污罪行是否可以透过缴付罚款来了结?据我们所知,一些‘小过错’例如交通罚单,确实可以透过缴付罚款作为行政解决,但这并不是用于减轻刑罚。”
“那么,为何涉及12项贪污指控的案件却能以缴付罚款来解决?《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允许的罚款条件,是否能被套用在涉及数百万令吉的贪污案件?”
“反贪会必须对此作出明确解释。”
昨日,媒体报导,阿当拉兰在缴付410万令吉的罚款后,法庭撤销其全部12项贪污与洗黑钱的控罪。
主控官法拉雅丝敏副检察司禀告法庭,反贪会于6月3日接获阿当拉兰提呈的陈情书,因此法官苏扎娜随即做出上述判决。
“鉴于控方已撤回所有罪控及无意继续兴讼,法庭宣判被告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