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今日将《城市翻新法案》提呈国会,尽管受到几位在野党国会议员大力阻挠,最终还是成功提呈法案一读。
国会下议院今早复会,根据原订议程,倪可敏将在问答环节结束之后提呈法案一读,但却受到多位在野党议员的打岔。
其中,伊党亚娄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希淡促请政府,将《城市翻新法案》展延提呈,直至厘清一系列的疑问。
惟主持会议的副议长刘强燕,援引《议会常规》第48条文阐明,部长有权在下议院提呈法案一读,议员若有异议可在下周的辩论阶段提出。
而在倪可敏提呈法案一读之后,国盟党鞭拿督斯里达基尤丁立即起身,并出示一封志期8月20日,由国会基础设施、交通与通讯委员会主席尤索夫,致函倪可敏的信件。
“作为特委会主席的丹绒玛尼斯国会议员在这封信中表明,委员会要求展延二读,直至汇报会中提出的所有问题都获得解决。”
达基尤丁还指出,根据《议会常规》第54条文,法案在二读之前还可移交国会特委会研究。
“我请求部长推迟二读,以便厘清这些问题,这不仅是在野党的请求,亦和特委会的要求相一致,这项法案仍有许多事项未解决。”
倪可敏早前在提呈法案一读时指出,将寻求在本次会议期间通过二读与三读通过。
将设立中央和州执行委员会负责
这项法案仅适用于西马半岛和直辖区,至于东马的建筑,与《2005年国家遗产法令》下的遗址,则不适用。
根据法案第5条文,将设立16人以内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并由房地部长出任委员会主席;至于州层面,则在第10条文下设立各州执行委员会,并由各州首长与大臣任主席。
此外,第6(1)条文赋予了中央执行委员会,诸如宣布城市翻新区域、评估翻新项目、批准开发商翻新资格等职能。
草案还规定,楼龄30年以下的建筑物,业主同意门槛为75%;楼龄30年以上建筑物,同意门槛为75%;至于废弃和认证不安全的建筑物,则是51%的同意门槛。
若无法达到相关同意门槛,当局将不会继续进行翻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