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针对国家新闻局《尊重国家象征》指南中,对国旗展示设下各式各样既繁琐又复杂的限制,马青总秘书苏仪芳批评这已让原本最直接、最真诚的爱国表达变得无比沉重,甚至让民众心生恐惧。

她讽刺,既然国旗的限制这么多,新闻局不如干脆把国旗私有化算了!

苏仪芳指出,国庆应当是全民团结、展现爱国热情的时刻,然而官僚设下的僵化与保守条规,已使国庆成为极端分子借机进行“猎巫行动”、以谋取政治利益的平台。

她感叹,今年的国庆已逐渐变成我国史上最压抑的一次,充满限制与争议,少了喜悦与团结的氛围。

根据上述指南,国人不仅不得擅自将国旗制作成服饰、桌布、雨伞、头巾、口罩等日常用品,就连国旗的颜色、形状、比例都不能有任何改动。甚至在蛋糕上出现国旗图案或在建筑物上投影不完整的辉煌条纹,都可能触犯法律。

她强调,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并不合理,只要符合基本的设计原则和要求:条纹没少、星角没缺,就应允许一定的创意空间与设计自由。

她反问:“难道在不同场景飘扬的国旗,不同形式的辉煌条纹,就不算爱国了吗?其实,用心和用意才是重点,而不是被僵化的形式束缚。”

“既然限制这么多,不如干脆规定只有新闻局可以印制、悬挂和放映国旗就好了!这样国旗就真正被‘私有化’,一切问题或许也就迎刃而解。”

她揶揄,若按照这种逻辑,以后任何涉及国旗的设计、印刷或展示,都要像发展商打广告那样先申请准证,甚至像SIRIM一样盖章认证。

“发展商广告受严格管制是为了保障人民利益,防止受骗;但对国旗的诸多限制,却更像是为了营造恐慌气氛,让民众不敢碰、不敢用、不敢展示国旗。在这样的规定下,未来还有多少人敢主动悬挂国旗?如果让人民连在国庆期间展示国旗的热情都被打击殆尽,那么政府推动的国庆月精神还剩下什么意义?”

苏仪芳呼吁,政府在制定国旗使用指南时应避免矫枉过正、闻鸡起舞。与其列出繁琐的禁令,不如鼓励民众以自然、自豪的方式展示国旗。她强调,国旗不应被过度规管到只能远观、不可亲近,更不应因一些细微或无伤大雅的用法,就动辄采取拘捕等过激措施。

“我呼吁政府回归国庆日的真正意义,让国旗重新成为凝聚全民的纽带,而不是制造隔阂与不安的工具。唯有摒弃过度限制,尊重并信任人民,才能让国庆日真正成为每一位马来西亚人共享的盛事与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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