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丹斯里沙菲宜今日请求联邦法院,立即审理居家服刑御旨附录一案,以免此案件再拖延两到三年之久。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驳回控方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批准纳吉申请司法检讨的裁决。这意味著此案将发还高庭重新审理,而高庭则需聆听纳吉的申请理据。
沙菲宜在联邦法院判决后起身表明,由于此案涉及一份传闻中的御旨附录,以及对纳吉刑期可能造成的影响,因此请求联邦法院今日继续审理此案。
他认为,若案件交回高庭审理,那至少还需三到四个月的时间才会开庭。
“考虑到还有上诉至上诉庭与联邦法院的可能性,这宗案件可能需耗时两三年,我当事人才能开始居家服刑。”
他强调,在争取居家服刑的权利上,纳吉不能浪费哪怕任何一天的时间。
对此,哈斯娜回应称,沙菲宜此言只是一项假设,并且法官只是凡人而非机器人,需要时间阅览文件与探讨,才能作出最终裁决。
“作为马来亚大法官,我已下达指示,要求在10个月内解决此案。”
她还提到,若案件直接在联邦法院层面审理,有关裁决将会是最终决定,那将剥夺各方的上诉权利。
惟沙菲宜坚称,其当事人纳吉愿意承担放弃上诉权的风险,以换取本案得以尽快解决不再拖延。
此外,总检察长丹斯里杜苏基则表示,案件应在高庭审理而非联邦法院。
最终三司仍一致决定,将案件交回高庭审理,并于本月18日在吉隆坡高庭过堂,由高庭法官陆义清审理。
现年71岁的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获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同年4月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还允准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4年刑期。
他寻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这份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御旨附录究竟存在与否,同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方式服刑。
高庭于同年7月驳回了纳吉的准令申请,但上诉庭在今年1月裁定,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需审理有关司法审核。
然而,联邦法院于4月28日批准总检察署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并聆听双方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