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案,将于本月18日在吉隆坡高庭过堂。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决定由高庭法官陆义清审理此案。其馀二司则是拿督扎巴丽雅与拿督哈尼帕。

今早,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批准纳吉针对居家服刑案申请司法检讨的裁决。

这意味著此案将发还高庭重新审理,而高庭则需聆听纳吉的申请理据。

71岁的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获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同年4月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还允准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4年刑期。

他寻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这份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御旨附录究竟存在与否,同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方式服刑。

高庭于同年7月驳回了纳吉的准令申请,但上诉庭在今年1月裁定,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需审理有关司法审核。

然而,联邦法院于4月28日批准总检察署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并聆听双方陈词。

黄禹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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