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根11日讯)彭亨州北根巫统青年团长法赫鲁表示,国旗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但2017年徽章及名字(修正)法令所规定的刑罚,似乎对部分人毫无震慑力。
他说,该法令规定最高罚款2万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的刑法,显然不足以让人感到畏惧。
“因此,我们必须寻找方法,提高罚款和监禁期限。”
据《阳光日报》报道,法赫鲁呼吁,现在正是所有跨党派政党团结一致、展现维护国家象征决心的时候。
“如果不为此做出努力,那这些喧嚣最终只会像晨雨般消散,毫无立场可言。”
他补充,一些涉事的年轻人缺乏敏感度,也没有表现出对国旗的热爱,或许是因为他们从未切身感受到先辈为国家奋斗所作出的巨大牺牲。
“他们似乎对国旗缺乏爱护之情,当国旗被倒挂、国家尊严受损时,也不够敏感。毕竟,当年在共产主义时期被残害的,又不是他们的家人。”
近期国旗风波接连不断,先是森美兰波德申中华小学于8月1日不慎倒挂国旗,另有槟城威北甲抛峇底一家五金店于8月9日再次发生倒挂国旗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