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槟城潮商公会法律顾问许妙薇律师指出,并非所有投资损失案例都构成诈骗,尤其当受害者已知投资存有风险的情况下,警方未必能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欺诈)下采取行动。
她举例指出,过去曾轰动一时的“JJPTR投资计划”,初期投资者确实获利,但后期却无法取得回报。由于投资者明知风险,涉案者最终仅被控提供虚假资料注册公司,结果仅被罚款1万8000令吉。
“警方当时无法以诈骗罪提控对方,后来转向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进行调查,并充公其资产。”
“此法令下,警方不需涉案者证明资金来源,且只需武吉阿曼总部发函,即可冻结银行帐户。”
她是在周日(3日)出席由槟城潮商公会青年委员会主办的“商业欺诈、销售税与节能系统”讲座中,如是强调。
许妙薇指出,根据大马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凡以欺骗或不诚实方式诱使他人交出金钱或财产者,即属诈骗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年至10年,并可加鞭笞及罚款。
她提醒,受害者除了可透过民事诉讼追讨款项,在案件审结后也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向法庭申请归还被充公款项。
.jpeg)
她说,一切发生在商业领域所涉案件包括欺诈,都可称之为“商业罪案”,这些案件包括网购骗局、电信诈骗、爱情包裹、金融诈骗、贷款骗局及失信等,诈骗案属于刑事案,法律上没有限制期限,直到案件嫌疑犯被捕,而民事案普遍上是在6年内。
她说,电信、网络及爱情诈骗是属于刑事罪,对于刑事罪,嫌疑人会被起诉。金融诈骗、虚假陈述诱惑签约及公司内部欺诈,除了涉及刑事罪,受害者也能从民事角度追讨损失。
及时向NSRC投报并报警 有机会拦截并追踪失款
许妙薇提醒公众务必警惕那些承诺不合理回报的投资计划,尤其是那些未经国家银行 (BNM) 或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 (SC) 批准的金融及投资计划。
“此外,政府所成立的国家诈骗应对中心(NSRC)也为受害者提供保障,受害者只要及时向NSRC投报并且报警,便有机会拦截并追踪被骗走的失款。”
“商业罪案中以诈骗案占最多数,去年数据显示,高达89%为诈骗案,3.5%为失信案、2.5%涉及非法贷款,其馀5%则为其他类型案件,涉案总金额高达31亿令吉。”
“诈骗受害者不仅限于本地民众,连外国商人也深受其害,一名中国籍商人在本地从事电脑零件交易时也被骗,整笔交易款项被人卷走,最终被迫跨国报案求助。”
槟城潮商公会执行顾问拿督林安宇说,该会了解民众与商家所面对的困扰,尤其是国家新政策与国际情势变化带来的疑惑与压力,因此特别筹办讲座会,期望透过专家解说,协助民众避开风险、迎接挑战。
“3名资深主讲人分别是许妙薇律师、特许会计师陈敬翔及专业节能顾问谭荻缤,他们为参与者解忧,分享商业诈骗防范、销售税制度细节与节能减碳实务,贴近民生,实用性强。”
与会者尚有槟城潮商公会主席杜俊源、大会主席许湘杰及筹委会主席李实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