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指出,有关14岁男学生因涉嫌殴打教师遭警方延扣两日一事,政府需尽快落实以教育和辅导为核心的替代处分政策,以取代目前偏重惩罚的司法程序。
人权委员会儿童事务专员法拉妮妮称,暴力行为无论发生在任何人之间都不可接受,无论是教师、学生或是所有校方人员,都有权在一个安全且受尊重的环境中教学与学习。
“然而未成年人即使违法,亦应以尊重其尊严与重返社会的方式来处理。”
她表示,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以及马来西亚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的国际义务,涉案学生应获得法律保障和人道对待。
“尽管案件性性质严重,但该学生仍受《儿童法令》第15条文保护,媒体不得公开其身份或其他足以识别身份的资讯。”
她提醒,每名儿童均有免受非法干扰隐私、名誉、人格的权利,媒体与公众切勿揣测、曝光、污名化涉案未成年人,以免违法并对儿童造成长期心理伤害。
法拉今日通过文告说,鉴于此案及类似事件的频频出现,政府需尽快制定与推行正式的替代处遇机制,并与警方、社会福利部、学校、司法单位共同合作。
有关机制将使涉及轻微或非暴力罪行的儿童,有机会转向以社区为本的辅导、教育与行为支援计划,而不是受纳入刑事司法体系。
“这并非逃避责任,而是转向更具成效与人道的复原式司法方式,协助儿童了解错误、修补关系并重返正轨。”
她认为,此事件应成为一个契机,让社会深思我国的教育体系,是否已具备积极且前瞻性的行为支援策略、学生是否能及时获得心理健康服务,以及教师是否接受足够的冲突处理与创伤知情训练。
“马来西亚必须超越惩罚性措施,迈向一个以同理心、公平与符合儿童最佳利益为核心的司法体系。”
她承诺,人权委员会将继续与政府及民间社会携手合作,实现这一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