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联邦法院裁定,大众银行(Public Bank)须为泄漏国家养牛公司及其3家子公司的银行户头资料,赔偿9000万令吉。
以西马首席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作出上述裁决。另2名承审法官为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和联邦法院法官拿督阿布峇卡。
哈斯娜裁定,大众银行因违反法定责任和保密规定,需赔偿各3000万令吉的公平性赔偿金、惩罚性赔偿金和加重性赔偿金。
“大众银行必须从判决日起,按2%的年利率支付判决金额,直到全部赔偿款项付清为止。”
她指出,上诉庭此前裁定,国家养牛公司和其他3造成功证明该银行须负上法律责任,但未能证明损害赔偿,因此法庭决定判处该银行支付1万令吉象征性赔偿的裁决,存在错误。
“上诉方(国家养牛公司)已透过专家证人提交财务报告及经审计帐目,而大众银行并未传召任何证人质疑该证人的可信度。因此,上诉方所依赖的文件并没有受到任何挑战。”
国家养牛公司及其3家子公司的律师团队包括丹斯里沙菲宜阿都拉、莎拉阿比谢甘和法拉慕斯达法,而大众银行的代表律师为陈国强、傅珠何和程民兴(人名皆译音)。
当年轰动一时的国家养牛中心弊案,最先在2010年总稽查司报告被揭露,由政府提供国家养牛公司2亿5000万令吉贷款的计划出现弊端,随后时任公正党副主席拉菲兹继持续揭发该公司的财务状态。
当时被揭露内容指,时任巫统妇女主席沙丽扎的长子、次子、女儿分别成为国家养牛公司董事,最引起争议的是,其家人在新加坡购买至少3间公寓,总值超过4200万令吉。此案也被嘲讽为“公寓养牛案”。
当时的国家养牛公司主席沙烈也是沙丽扎丈夫,他在2012年5月22日入禀高庭起诉大众银行破坏国家养牛公司名誉,控诉该银行违反《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索赔5亿6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