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建议,可以效仿英国法律,对涉及重大事故的企业追究责任。

阿莎丽娜今日在面子书发文说,她完全同意交通部长陆兆福对事故责任人采取严厉措施的建议,而政府可以考虑修订法律。

在导致15人死亡的巴士车祸发生后,阿莎丽娜认为,政府应该重新评估现行法律的有效执法。

她说,内阁也应该研究是否有必要修订《刑事法典》,或是引入类似英国所实施的新法令,即《2007年英国企业误杀与过失致死法令》。

“这项法令允许,当企业未妥善管理员工或公众安全而存在严重失误及疏忽导致人员死亡时,可进行起诉。”

她指出,英国制定这一法令是为了应对工作场所死亡案件,尤其是那些提供交通服务的公司,而当时缺少追究企业刑事责任的法律。

交通部长陆兆福昨日表示,政府正起草一项政策,其中包括强制重型车辆使用限速器,以加强道路安全。

一辆载有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UPSI)学生的长途巴士,昨天凌晨从登嘉楼日里前往霹雳丹绒马林途中,在东西大道宜力一带失控翻覆,更从后撞上一辆休旅车,导致巴士上的15名学生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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