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敦阿都拉在担任首相时积极提升我国司法体系,在任内设立司法委任委员会,让司法系统的委任更为透明。
前司法委任委员会(JAC)主席敦扎基接受《马新社》采访时指出,司法委任委员会于2009年在阿都拉担任首相期间成立,旨在确保司法委任过程更加有结构且透明化。
“随著司法委任委员会的设立,所有司法候选人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核。这充分体现了阿都拉对司法委任去政治化、以实力为本的坚定承诺。”
他表示,在此之前,大众普遍认为法官的任命是由首相一人决定,往往会选择与其理念一致者;但自司法委任委员会成立后,首相的任命决定需依据委员会的建议而作出。
扎基曾于2008年至2011年间担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他对阿都拉的辞世深感悲痛,形容对方是一位温和诚恳的领袖。
“敦阿都拉是我非常尊敬与敬爱的人。他说话的语气,总是如父亲般亲切。”
“伯拉对我而言意义非凡,因为是他任命我为法官,之后更晋升我为首席大法官。对此,我由衷感激。”
2009年2月,阿都拉宣布任命查基为司法委任委员会首任主席,其他成员包括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拉乌丁、马来亚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查以及东马首席大法官丹斯里理查玛拉尊。
司法委任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挑选合适人选推荐给首相,作为任命为司法高阶职位的参考。
对阿都拉辞世表达哀悼的,还有前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他表示,司法委任委员会的成立是马来西亚司法独立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他肯定阿都拉对提升司法声望与独立性的努力。
“正是在他的领导下,司法委任委员会得以成立。”
阿里芬回忆,阿都拉是一位廉洁、审慎的领袖。
“他是一位非常尊重司法独立的首相。我对他的离世深感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