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联邦法院给予政府3个月时间,以解决一名印尼籍妇女为其15岁儿子争取公民身份的案件。
由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建议各方考虑和解的可能性,因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另外两司为丹斯里娜莉妮和拿督罗扎丽雅。
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尔表示,他需要大约3个月的时间处理此事。
代表妇女的律师斯里姆鲁甘则在审理结束后向《自由今日大马》表示,他的当事人愿意接受友好解决方案,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如果能够确保孩子的根本利益和福祉得到保障,我们愿意撤回申请上诉准令的动议。”
他说,他向联邦法院提出了5个法律问题,以争取联邦法院受理该案件并依据案情作出裁决。
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对父母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是否会侵犯他们在联邦宪法第5(1)条文下所享有的隐私权。
另一个问题则涉及在解释联邦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第1(a)条文的公民权条文时,是否应当优先考虑儿童的福祉和利益。
这名印尼籍妇女于2000年与大马籍男子结婚,并先后于2004和2010年生下二子,2名儿子都登记在她丈夫的名下,也拥有报生纸。
当次子12岁时要申请大马卡,但当局发现这名少年与该男子长相等物理特征毫无相似之处,因此案例交由有关当局进一步调查。
调查期间,涉案男子承认少年非亲生,也拒绝接受DNA鉴定,导致该少年的出生证明被没收,而大马卡的签发也因调查尚未完成而被推迟发放。
于是,少年的母亲入禀高庭,寻求向国民登记局总监和大马政府发出原诉传票,要求宣判她的儿子是大马公民,并谕令登记局归还没收的报生纸,以及签发大马卡。
2023年10月16日,高庭驳回该妇女的原诉传票,而上诉庭于2024年11月29日维持高庭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