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斋戒大叔怒掴用餐华男案,今早基于大叔对案情有意见而被列为“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后,涉案大叔今日下午再以同样罪行,在同样的推事庭面控。
《东方日报》今日下午回返新山推事庭时,已看见涉案的65岁大叔出现。据其代表律师莫哈末沙烈透露,被告将重新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罪行下,再次面控。
在早上面控时,大叔因质疑案情中,造成华裔男子脸部肿伤的字眼,而被推事当庭推翻早前的认罪。
随后,总检察署指示将此案列为DNAA,以重新审视调查报告。
这起事件在本月16日下午3时45分,发生在新山安莎娜广场的一家连锁超商内。一名21岁华裔青年在超商内用餐时,突然遭相信是穆斯林的中年男子质问为何在斋戒月进食及掌掴。华男事后将事件上传社媒,同时到警局报案,警方证实接获报案,援引蓄意伤人罪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