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讯)一马公司前主席丹斯里仄罗丁坚称,眼下正值斋戒月,他连日来在法庭上的证词皆是真相。

一马公司弊案今日在高庭续审,仄罗丁是以辩方证人身份出庭,为这宗涉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案件供证。

仄罗丁在接受纳吉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盘问时说,他愿意就此案出庭作证,但仅限于其在2009年至2016年,出任一马公司董事与主席职期间所发生的事件。

沙菲宜:你任职于政府部门,这样出庭作证,你难道不担心自己的仕途吗?

仄罗丁:正如我在证词开头提到的,我在此是为了讲述我就任主席期间所发生的事情,如果这不受政府机构或相关组织接纳,那无所谓。

沙菲宜:现在正值斋月,你过去几天的证词是否都属实?

仄罗丁:我所说的都是事实,没有半点掺假。

此前,仄罗丁曾作证称,纳吉在2009年9月致电时任一马公司主席丹斯里巴克沙烈,仅是想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地就沙地石油有限公司合资企业一事作出决定,而非施压董事会草率亮出绿灯。

仄罗丁的证词与纳吉从前的说法相一致,即纳吉并未施压巴克沙烈,迫使一马公司同意这项计划。

而在本案另一位关键证人,一马公司前主席巴克沙烈此前声称,刘特佐当时将手机递给自己,让他与纳吉直接通话,以讨论合资企业计划。

巴克沙烈于2009年辞去主席一职,并表示自己怀疑纳吉,可能涉及一马公司的不法行为。

他供称,自己曾在2009年杪联系纳吉,以表达对一马公司事务的担忧,但都是石沉大海。

惟纳吉在证词中驳斥称,巴克沙烈应直接与自己会面,而非仅在发送短讯之后火速辞职。

不仅如此,仄罗丁还否认了控方有关一马公司管理模式自上而下的说法,这又与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的证词相悖。

一马公司的一封信

沙菲宜在今日的庭审上还向法庭透露,纳吉的辩护团队收到了来自一马公司的一封信函,信中表明一马公司不愿签署放弃律师──客户特权的协议,放弃对曾代表一马公司出庭的两名律师的特权。

惟一马公司允许这两名律师出庭作证,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则证实了此事。

此外,另一位辩方证人,前警官拉扎葛帕则指出,警方于2016年在曼谷录取了刘特佐同伙唐敬志(Casey Tang Keng Chee译音)的口供。

他说,警方之所以需远赴曼谷录供,是由于唐敬志律师声称,警方只能在曼谷录供,而从那时起警方便向唐敬志发出了逮捕令,但只能仍未能找到他的下落。

纳吉在本案中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污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其馀21项洗钱罪,则涉及相同金额的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高庭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于去年10月宣判,纳吉在一马案中的25项控状全部表罪成立,谕令纳吉需出庭自辩。

黄禹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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