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总秘书林骏荣律师和公共政策局主任黄天荣律师力挺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强调在联邦政府设立非伊斯兰事务部长职位,不挑战伊斯兰联邦宗教地位,而是符合联邦宪法第11条保障宗教自由的保障。

林骏荣和黄天荣发出联合文告表示,也是执业律师的他们已详细研究邹宇晖的建议,并认为该建议完全没有触及和影响伊斯兰作为联邦宗教的地位。

“仅仅任命一位负责非伊斯兰事务的部长,不可能挑战伊斯兰的地位,更何况伊斯兰还受到联邦宪法第3条的保障。”

社青团总秘书林骏荣。
社青团总秘书林骏荣。

针对伊党青年团和马来西亚穆斯林律师协会认为,该建议违反了联邦宪法的看法,黄天荣和林骏荣律师强调,联邦宪法中没有任何条款限制政府任命负责非伊斯兰宗教事务的部长。

“相反,我们应理性审查和考虑相关建议,这是因为其他宗教的实践也受到联邦宪法第11条的保障。每个人都有权信奉和实践自己的宗教,并在第11条第(4)款的限制下,传播其宗教。”

文告指出,马来西亚是一个由多元种族和宗教组成的国家。根据2020年的人口普查,马来西亚约3240万人口中,约63.5%人口信奉伊斯兰教,约36.5%人口信奉非伊斯兰教。然而,到目前为止,尽管非伊斯兰教信徒约有1000万人,我国还没有专门负责非伊斯兰宗教事务的部长。”

“许多人说,我们的国家已经有了团结部长,因此不需要非伊斯兰事务部长。我们必须明白,团结部长的真正职责不是处理非伊斯兰宗教的需求,而是促进国家各族群之间的团结。我们也必须承认,尽管不是国家的联邦宗教,非伊斯兰事务也需要联邦政府认真对待和处理。”

社青团公共政策局主任黄天荣。
社青团公共政策局主任黄天荣。

也是霹雳州阿斯达卡区州议员的黄天荣补充,邹宇晖的建议并不是新想法,因为这已经在其他州如霹雳、森美兰、槟城和雪兰莪长期落实。

“这些州任命一位非伊斯兰事务行政议员来处理非伊斯兰群体的需求。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州政府在委任此职位时,伊斯兰党、土团党和巫统皆曾有代表在该政府内。然而,这些州的伊斯兰地位仍然得到保障,从未受到挑战。”

他们认为,设立这个职位后,政府可以提供一个正式的平台来公平和公正地解决与非伊斯兰宗教有关的问题、确保政府政策考虑到非伊斯兰社群的需求和敏感性、加强宗教间对话以促进国家和谐、减少马来西亚宗教事务管理中的不平衡以及解决非伊斯兰宗教机构包括场所、教育和福利的挑战和需求。

“我们强烈谴责反对党和一些巫统领导人如巫青团长阿克玛试图将该建议与挑战伊斯兰作为联邦宗教的地位联系起来,以获取廉价的政治宣传。”

他们也呼吁各方不要随国盟和阿克马等人的政治炒作起舞,而是为了所有马来西亚人民的利益,理性地和建设性地考虑这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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