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4名董事因少缴销售税遭关税局禁止出境,高庭今日裁定该禁令不合理、违法,并违反自然正义原则,并立即撤销有关禁令。
法官阿南德下令即刻解除禁令,并将4人的名字从移民局的出境黑名单中移除。
这4名董事分别是53岁许娇木(译名)、84岁吴再珠(译名)、36岁叶欣颖(译名)及49岁努尔阿祖拉卡欣(译名)。
关税局于2023年指控他们的公司Wellesley Spice私人有限公司少缴了48万2774令吉的销售税,因此对他们实施出境禁令。然而,法官指出,没有证据显示这些董事计划在未缴清税款的情况下离境。
此前,4名董事已于2023年12月向财政部长提出上诉,质疑该笔税务的争议性。然而,关税局仍在2024年3月致函移民局,要求将他们列入黑名单。
法官阿南德在今日的裁决中表示,关税局在实施出境禁令前,并未先考虑董事们是否能够提供担保来支付未缴税款。
他强调,法律并未规定企业欠税就必须自动实施出境禁令。
“根据自然正义原则,纳税人应事先获得通知,若未缴清税款或提供担保,才可能受到出境限制。”
关税局及移民局在诉讼中辩称,出境禁令的实施符合规定,并表示法院无权干涉政府命令,且《移民法令》禁止法院审查与移民相关的决定。
然而,法庭驳回了他们的论点。法官裁定,政府不能利用“排除司法审查条款”(ouster clauses)来规避法律监督。
此外,法院下令政府赔偿5000令吉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