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兼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拟议就其所发表质疑元首特权言论被控煽动案,挑战《煽动法令》部分条文违宪。
吉隆坡高庭今日审理慕尤丁被控煽动案,其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沙今日告知法庭,辩方有意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84条文入禀申请,以挑战《煽动法令》部分条文违宪。
他解释,由于此案涉及不同寻常的法律问题,因此需要交由联邦法院来裁决。
法庭择定3月6日过堂
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随后择定于3月6日过堂,以等待辩方律师提交有关申请,控方则由阿兹丽娜副检察司代表出庭。
慕尤丁今日在高庭审理煽动案时也坚持不认罪立场,否认犯下煽动罪。
根据媒体报导,慕尤丁是于去年8月14日在能吉里补选期间的政治讲座上声称,他在第15届全国大选后,获得115名国会议员的支持,惟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却没有召见他入宫让他宣誓成为首相。
此言论随即也引起反弹,彭亨王储东姑哈山纳对慕尤丁发表污蔑彭亨州苏丹阿都拉的言论感到震怒,并促请警方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
彭亨州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等巫统领袖则纷纷抨击慕尤丁,并指控其言论已触犯3R课题,冒犯王室,应受到执法机构的对付。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随后也报警举报慕尤丁,藐视和侮辱王室。
不过,慕尤丁坚称,自己只是陈述事实,无意侮辱王室。
8月27日,慕尤丁在1948年煽动法令下被控上话望生法庭,惟他并不认罪,获法官允准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随后,慕尤丁律师团基于几个理由,其中包括法律问题和预计会出现的挑战,尤其是煽动法令某些条款在宪法的有效性上,提出将此案移交至吉隆坡高庭审理的申请,并获哥打峇鲁高庭批准申请,将此案从话望生地庭移交至吉隆坡高庭审理。
慕尤丁是被控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