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知名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抨击,目前担任联邦法官的前总检察长丹斯里特里鲁丁,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附旨课题上长期保持沉默,导致法庭受到了误导,应该辞职。
“特里鲁丁早已丧失了捍卫司法公正的资格,我强烈建议他立即辞去联邦法院法官一职。”
沙菲宜亦是纳吉的代表律师,他日前作客Trick Lama播客时说,在辩方2024年4月入禀司法检讨时,特里鲁丁领导的总检察署却保持沉默,迫使高庭只能驳回这项申请。
“高庭法官阿玛吉星在决定是否批准(司法审核)时,被迫裁定(附旨)只是道听途说,这全是拜总检察长的沉默所赐。”
他坦言,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御准纳吉居家服刑虽然不常见,但国家元首特赦囚犯却并非没有先例,就如李福民一案。
李福民是我国首任财政部长敦李孝式之孙,他于2000年因谋杀女会计师李月友获判死刑,并在2008年获时任国家元首特赦,改判终身监禁,并以居家形式服完其馀刑期。
他提及,虽然有者认为居家服刑需要修法才能执行,但在《1995年监狱法令》第43条文下,监狱局总监可在特定条件下释放囚犯。
沙菲宜续称,这封谕旨是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写给总检察长,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亦承认了谕旨的存在,特里鲁丁不可能不知晓此事。
他指出,特里鲁丁本应证实附旨的存在,并论证其合法性,但他却选择隐瞒这封附旨。
“这本是光明磊落的作法,但特里鲁丁选择了非常不光彩的方式,致使自己陷入困境。”
他强调,特里鲁丁的严重失职,不仅仅是在误导法庭,更是藐视法庭的犯罪行为。
有关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的争议至今还未告一段落,纳吉律师团队于本月6日向上诉庭提呈一封由彭亨王宫署名的信函,证实了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确实曾发出允准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
附加谕旨的证实,立即让政府陷入到争议中,虽然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强调,监狱局从未接到纳吉可居家服刑的指示,但仍无法制止国盟的抨击。
而总检察署本周一表示,将向高庭申请封口令,禁止任何人公开讨论此案。
现年71岁的纳吉于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于去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惟纳吉在同年4月1日入禀高庭,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圣旨中的一项附录,即允许其居家拘留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提出司法检讨。
若特赦令的确存有这一项附录,纳吉或许将以居家拘留方式,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
虽然高庭于2024年7月驳回了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但上诉庭三司以2比1的多数票,批准纳吉就其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一事提出的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