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会长颜登逸

(吉隆坡8日讯)日前上诉庭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案所做出的裁决,引起闗注,隆雪华堂呼吁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配合法庭的审讯,厘清特赦令是否包含居家服刑的附加谕旨,应及时提供清晰、准确的信息,以确保案件能够公开、公正地审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维护国家法治和公共利益。

隆雪华堂会长颜登逸说,该会尊重上诉庭对纳吉居家服刑上诉案的裁决,惟特赦过程中的具体程序是否包含前国家元首的附加谕旨,公众仍未获得明确的信息,让人雾里看花,对特赦委员会的职能和程序的公正性产生更多疑问。

他今日在主持隆雪华堂董事会议后,如是指出。

他说,随著纳吉入禀上诉庭后,宣称获得前任国家元首,即彭亨州苏丹阿都拉的御准允许他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馀的 6年刑期,并且日前将彭亨王宫证实存在特赦附录的信函呈堂,经斟酌后获得上诉庭接纳。

他表示,根据内政部长拿督赛夫丁纳苏申事后的说辞,监狱局去年2月收到特赦局的信函,只提及维持该局有关减刑与罚款的决定,并无涵盖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录。

“各方各执一词,无疑加剧公众对于特赦程序透明度的疑虑。”

颜登逸说,根据联邦宪法第42(1)条文,国家元首在特赦委员会的建议下,有权对在吉隆坡、纳闽及布城犯下的任何罪行给予特赦、缓刑或减刑,规定特赦委员会在这一过程中所扮演的咨询和建议角色。

然而,他认为,宪法对若干关键问题并无具体诠释,例如特赦委员会的建议在联邦宪法的框架是否对国家元首具有约束力,以及国家元首在执行特赦权时是否必须完全依循委员会的劝告。

他说,先前,纳吉原本因 SRC 案罪成而被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纳吉后来获得特赦局减刑,刑期减半至 6年,罚款金额也减少至 5000万令吉。

“纳吉涉及的案件牵涉巨额公共资金滥用,事关公众利益与国家法治精神。”

他补充,此次司法审核也将成为未来类似案件中,衡量特赦局职能与国家元首特赦权限的重要标杆性先例。

热门新闻

阅读全文

【新加坡大选】行动党蝉联执政 工人党政治版图扩大

阅读全文

烧烤摊违反行管令 老板顾客全被对付

阅读全文
档案照

哈萨克爆发不明肺炎 致死率远高于新冠病毒

阅读全文

CNN记者讲述北京防疫 女主播惊讶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