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重型车辆近来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社会恐慌,大马道路安全研究员(MIROS)主席黄绍文表示,道路安全实际上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并不能将发生交通事故单方面归咎于司机或某车辆。

他说,若回顾过往的交通事故,道路安全实际上是一个大的系统问题,若将其归咎于某位司机或某辆车,则是属于比较片面的看法。

“包括公司安排司机载送的工作行程是否合理,会否导致司机疲劳驾驶等各种情况都会对司机产生直接影响,这不仅仅是包括雇主对司机的安排,还包括车辆的保养、车辆行驶在路上的安全性(roadworthy)等都需要被雇主关注。”

“尤其一些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雇主,若安排超载的情况,对于车辆的健康情况也会产生影响,而车辆在长时间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情况也是说不准的。”

他指出,好比重型车辆的轮胎频发脱出来的情况不仅仅是司机的问题,公司在安全管理上也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

因此,他也促请雇主们,在经营业务追求利润最大化时,也应该在安全管理上作出努力和调整,不能影响了道路安全。

“很多时候雇主都没有往长远的角度来看待事情,反而追求眼下的利益,出现车辆超载、催促司机完成多趟货物载送等情况,但这往往都会起到反效果。”

黄绍文是在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雇主们实际上在道路安全领域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更不能抱有侥幸心态,罔顾道路安全。

司机若发现安全隐患 可拒绝接受任务

黄绍文坦言,2022年职业安全与卫生(修正)法令已在今年6月1日生效,意味著一旦员工有权拒绝执行一些有安全隐患的任务。

“换句话说,如果司机发现车辆轮胎或煞车器等存在安全隐患,他们有权利拒绝使用该车辆,并拒绝接受相关工作任务。”

政府不可能全天候执法 道路安全人人有责

重型车辆近来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社会恐慌,在询及我们可采取什么举动来加强监管或有效防止意外发生时,黄绍文坦言,政府不可能全天候执法,因此很多时候都需要依赖包括雇主、司机、客户等各方的责任。

“首先雇主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车辆维修得当、而司机拥有正确的驾驶态度、避免超速等各种情况、以及客户亦有权要求运输公司在按时送达货物的同时,确保安全驾驶。”

他说,对于道路使用者,若发现任何重型车辆出现异常情况,亦可立即在不违规的情况下纪录下现场状况,向执法当局举报。

他续称,唯有当各方都做好自身的角色,改善驾驶时的不安全行为,方能保障道路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所有道路使用者必须负上责任,互相监督互相提醒,正视问题的严重性,才能有助于减少意外发生。如果只是你等我,我等你的话,一切都不会得到改善。”

黄绍文也希望执法当局可以快、狠、准地执法,以减少违反交通规则和减少车祸发生。

“执法当局必须明确驾驶人士是否违反交通规则,尽速将罚单寄到违规者的住处,并给予足够重的处罚,以让违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假设我们超速,但3年后才收到超速罚单,那就没有效率,甚至连驾驶者都不会记得是否违规了。”

叶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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