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团结政府发言人兼通讯部长法米说,仅沙巴首席部长有权建议沙州元首人选,并由国家元首任命沙巴前首长敦慕沙阿曼为新任沙州元首,而非首相的决定。
他表示,据沙巴州宪法第1条款阐明,首相并无角色劝告国家元首关于沙州元首人选的任命,这是沙巴首长的责任。
现年73岁的慕沙阿曼正式受委为第11任沙巴州元首,任期是明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为期4年。
法米批评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代主席阿米拉,指责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任命慕沙阿曼为沙巴元首一事上虚伪。
“在州议员(阿米拉)发表这种没有事实依据的声明之前,她应该先仔细查阅沙巴州宪法第1(1)条款,该条款清楚说明有关沙巴州元首任命的职责和权限。”
法米也分享了沙巴宪法的完整链接,并举例,根据沙巴宪法第1(1)条款指出,沙巴州元首的任命是由国家元首根据沙巴首长的建议而行使的酌情权。
早前,优景镇州议员阿米拉在X平台发布帖文,指控安华在任命慕沙阿曼为沙巴元首一事上虚伪。
阿米拉声称,慕沙阿曼曾被希盟领袖指控为贪污者,而他的任命与希盟长期以来所倡导的改革精神背道而驰。
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今早在国家王宫举行的仪式上,移交委任状予敦慕沙阿曼。
敦慕沙阿曼是接替敦朱哈玛希鲁汀,成为新任沙州元首。
今年71岁的敦朱哈,于2011年1月1日受委为沙州元首,任期长达3届,每届4年,并于第3届任期于去年1月1日届满后,获延长任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