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土团党的银行户头至今仍被冻结,尽管反贪会强调冻结户头是依法行事,惟土团党高层直批反贪会或滥权,并将对反贪会采取法律行动。
土团党宣传主任拿督敦法依沙发文告说,反贪会极有可能滥用法律程序,甚至是滥权,因此必须对反贪会采取法律行动。
他指出,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613法令)第52A条文,根据该法令作出的任何扣押令,如果在扣押令发出之日起12个月后,被发出扣押令者未被控犯下同一法令下的任何罪行,则该扣押令应停止生效。
“反贪会发出冻结令的日期为2023年1月12日和2023年1月13日,这意味著已经过了12个月的期限,而这项法令应于2024年1月12日和2024年1月13日无效。”
他表示,在2023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3日期间,土团党从未在第613法令下的任何罪行被起诉或指控,反贪会亦无根据该法令第56条文对土团党的银行户头提出解除资格的申请。
“613法令是政府极容易滥用的恶法之一,以向政敌施压。长期扣押土团党银行户头的行为是种残暴行为,违反了法律程序。因此土团党的律师应对反贪会采取法律行动,以制止这类行为。”
慕尤丁被控案与土团不能相提并论
同时,土团党最高理事拿督阿菲夫巴哈鲁丁指出,尽管反贪会称是根据613法令的第50(1)和第52A条文冻结该党户头,但他认为,这反映出反贪会对该条文的不准确诠释。
“针对土团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的指控,不能等同于针对土团党本身。因此,针对慕尤丁的指控不应成为根据613法令,拒绝解冻土团党户头的理由。”
他说,反贪会针对慕尤丁的指控,不能与针对土团党的指控相提并论,因此反贪会有必要对此事作出解释。
他也说,持续冻结和扣押土团党银行户头明显是否认该党在联邦宪法下所享有的权利,而此举亦不公平,滥用程序,违反了613法令的条规。
“近期一名人士的银行户头被当局非法冻结,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上诉庭判该名人士获得额外的一般损害赔偿。”
阿菲夫巴哈鲁丁指出,该党将毫不犹豫地对参与非法冻结的各方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以确保此类不当行为不再发生,作为一个法治国家,需要公平公正地执法,而非为了特定利益。
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在去年1月30日证实,反贪会已冻结土团党的银行户头,协助调查该党涉嫌通过非法收益取得资金的案件。
不过,慕尤丁表示,该党不曾被提控犯罪,因此反贪会所采取的行动是项滥权之举,并考虑将对反贪会和银行采取法律行动。
而反贪会法律及检控部总监旺沙鲁丁昨日回应,冻结土团党银行户头的行动,是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0(1)条文进行,并非任意为之。
他说,冻结该银行户头是因为这是调查和检控的“关键对象”,因此在审讯结束前不得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