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表示,该部卫生官员无权像警方处理刑事案件那样,逮捕和拘留传染病患者。

他说,相关官员若留置患者,只是为了追踪和获取传染病的相关信息,例如旅行史和密切接触者,且《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第342号法令)亦没有相关规定。

“第342号法令并未提及逮捕的权力,实施留置(行为)只为了从患者那里获取更多信息。”

祖基菲里今日召开记者会,针对第342号法令被指允许卫生部官员在无需法庭审判的情况下,拘留被指控有罪者的说法,作出上述回应。

他也表示,将第342号法令比作《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的说法,是一种误解。

“这是某些团体散布和传播的误解,让人感觉我们好像是可以(未经审判就)进行拘留。在完成疾病追踪调查后,患者可以离开医院或任何卫生部场所。”

他重申,卫生部需要获取信息以查明感染源,并切断传播链以防止感染扩散。

佩戴追踪设备不违反宪法

此外,祖基菲里指出,佩戴追踪设备旨在确保遵守隔离、观察和监督指令,以预防和控制感染的传播。

“这是一种临时措施,佩戴追踪设备是基于详细的风险评估,以及循证实践做出,并且还考虑到感染传播方式、传染率和疾病潜伏期等因素。”

因此,他表示,追踪设备并非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传染病,并且受《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第15A条文规定的佩戴或使用追踪设备指令指南约束。

“在这种情况下,佩戴设备并不违反宪法和人权。”

询及该设备的特征时,祖基菲里表示,目前尚未最终确定,一旦确定将会对外公布。

蔡民杰

蔡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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