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表示,市场极为关注的《城市翻新法》中,任何建筑物进行翻新之前,政府将与业主、执行单位和指定的发展商进行充分协商,直至各方达成共识,确保各方尤其是业主的利益,得到保障。

他说,为确保翻新过程顺利进行,房地部已经建议成立联邦及州级执行委员会,确保只有具备资质与能力的发展商能够承担翻新工作。发展商在整个过程中更有责任确保现有业主的权益不受侵害。

他指出,迄今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已经与相关单位包括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争进行多达52次的对话会以确保新法的实施获得各方的支持与认可。

倪可敏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部长问答环节中,回答国盟马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依斯迈莫达立的提问时作出上述表示。

倪可敏进一步指出,对于同意翻新的分层物业业主,房地部将建议提供以下选项:

1. 新房产选择:原业主将通过一对一协商的方式,根据公平合理的协议,获得一套或多套新房产,其价值不低于现有房产。

2. 出售获利:若业主决定出售房产,他们可以选择放弃产权,并获取相应的利润。

“若在城市翻新过程中出现争议,房地部将成立调解委员会,保障业主与投资者的利益并解决相关问题。”

倪可敏表示,根据大马公共工程局的标准,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取决于材料、结构和设计等因素,通常为50至80年。

他说,随著我国老旧建筑数量的增加,许多建筑物已达到使用寿命期限,部分甚至成为危楼,因此推动《城市翻新法》尤为重要,这是我国欲迈向先进国的其中一个重要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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