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在经过5年庭审后,将于10月30日得知其是否表罪成立或无罪释放。

纳吉面临4项滥权以获取23亿令吉控罪,以及21项涉及相同金额的洗钱控罪。

高庭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届时将决定是否传召纳吉进行抗辩,或宣布他无罪释放。

“感谢各方的深入研究和详细的陈词,我将于10月30日宣布判决。”

科林劳伦斯今日在控辩双方结束陈词后,如是说。

控辩双方是于8月19日开始陈词,持续了12天。

71岁的纳吉被控在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通过位于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Am Islamic Bank Berhad)分行,滥用其职权从1MDB获取23亿令吉。

因此纳吉被控违反《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并可能根据该法令第24(1)条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贿赂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此外,纳吉还被控在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间,在同一银行进行洗钱活动,违反《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款,若罪成,将面临最高500万令吉罚款和最高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纳吉的辩护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在结束陈词时表示,整个审判过程中,纳吉的行为更符合无罪的行为。

“即使法官认为纳吉的行为笨拙,但这并不是犯罪行为。恳请法官进行全方位的案件评估,认为不应该要求纳吉抗辩,应无罪释放。”

纳吉的辩护团队用了11天半的时间来陈词,而控方仅用了半天时间来进行陈词。

纳吉最早是于2018年9月20日在地庭起控,案件随后于2018年10月31日转至高庭审讯,审讯期是从2019年8月28日开始。

审讯期间被传召的重要证人包括国行前总裁洁蒂、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官拿督沙鲁尔、一马公司前董事长丹斯里巴吉沙烈、1MDB前法律顾问卢爱璇,以及反贪会调查官诺艾达。

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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