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大马通讯公司明讯(Maxis)因不合理解雇一位项目经理,获判需向其赔偿约70万令吉。

吉隆坡工业法庭是于本月16日的一项裁决中,判处明讯需向项目经理黄景生(译音),缴付这笔70万3664令吉的赔偿金。

工业法庭主席莫哈末祖峇林称,在黄景生任职明讯的25年中,其表现从未获评为表现不佳,而在2017年至2019年间,黄景生的表现亦部分符合预期(PME)。

他指出,黄景生3年来的年度评估报告中,即没有说明给出“部分符合预期”的理由,亦未列出足以让黄景生遭到解雇的工作问题。

“评估中没有任何一处表明,黄景生的表现如此糟糕,以至于会遭到公司的解雇。”

祖峇林提及,同时明讯在未给出警告信,或是针对其表现发出说明信函的情况下,便解雇了黄景生。

“这不禁让人怀疑,黄景生遭到解雇的真实原因。”

他续称,明讯未能证明对黄景生的解雇具有公平性与公正性,而在考量到《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第30(5)条文,即工业法庭需依据公平、良知、以及真实案情,而不考虑技术问题与法律形式行事,最终作出了这项判决。

黄景生是于1995年入职明讯,当时月薪为2400令吉,在2021年受解雇时,其月薪已是1万5920令吉,而这笔赔偿金涵盖了24个月的欠薪30万5664令吉,以及39万8000令吉的复职补偿。

黄禹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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