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大马核能机构首席执行员占占嘉法表示,为了替建设核电厂铺路,他希望原子能监管法案最迟能在2018年提呈国会,届时政府将改革原子能执照局,并由该机构负责发出核电厂执照。
他在接受《马新社》访问时说,虽然政府在2030年以前都不会建设核电厂,但当局仍在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国届时能有足够的清洁能源。
他说,“这个法案拟定以后,我们就会改革原子能执照局,让他成为原子能监管委员会,并且由该机构负责发出核电厂执照。”
他也表示,这项新法案非常重要,因为这将让国家能进入下个阶段,也就是签署关于核能相关的国际条约。“成为这些条约的成员国以后,我国才能接触更多核能科技。”
他也说,科学、工艺及革新部已在2015年,将该法案交到总检察署手上,让总检察署进行研究。
他指出,大马若是有意在2030年或2031年建设首座核电厂,该核电厂的招标最晚必须在2021年进行,因为从建设核电厂至完全投入运作,需要10年至11年的时间。
他也表示,政府也需要时间来确认适合地点并批准环境评估,才能进行招标。
占占嘉法也指出,在该法案提呈国会以前,政府将在国会提呈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子设施综合评估》报告第一阶段,该报告料将在3月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