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有多有少,但每一分钱都是辛苦挣来的,如何使用,自然各有考量。捐款也是如此,有人慷慨解囊,有人量力而为,也有人选择不捐。财富属于个人,捐与不捐,本应由自己决定。
然而,当捐款对像涉及贪腐丑闻的政治人物时,问题就不再只是个人如何支配财富,而是这笔捐款究竟传递了什么价值观。
华文教育的发展,正是无数人慷慨捐献、点滴汇聚的成果。从贩夫走卒到富甲一方的企业家,每一位支持华教的人士,无论捐出一分钱还是一亿元,都是华教的贡献者。
滴水成河,一笔笔善款成就了独中完善的课室、宏伟的礼堂和设备齐全的图书馆。面对政策限制与种种挑战,华教人士依然坚持捐助,让华文教育得以延续,造福一代又一代学子。
许多独中也在校园建筑或设施上刻名纪念捐款者。这些名字之所以值得铭记,不是因为捐款数额有多大,而是因为他们以实际行动支持教育,为社会留下有益的建设。捐款是否有价值,关键不在金额,而在于它为社会带来了什么。
日前,马来亚大学学生代表乌米乌迈拉在一场对话会上,针对民众捐款给前首相纳吉提出质疑。纳吉涉及轰动全球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贪腐丑闻,为何至今仍有人愿意捐款给他?她甚至直言,这是自己见过最愚蠢的事情。
这番话虽然尖锐,却触及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每个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钱捐给谁,我们不能仅凭捐款行为,就断定捐款者认同贪腐。然而,当捐款对象是一名因贪腐相关案件被法庭定罪的政治人物时,公众有理由追问:这份支持究竟基于什么理由?是出于对司法判决的不同看法,还是因为政治忠诚已经凌驾于原则之上?
2021年12月,上诉庭维持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件中的罪成裁决。法官在判词中严厉批评其行为,并以“国家的耻辱”(National Embarrassment)形容有关行径。纳吉当时面对12年监禁及2亿1000万令吉罚款。
司法程序所传递的基本原则十分清楚:政治人物无论曾经拥有多大的权力,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人民可以支持某个政党,也可以认同某位政治人物的政策,但政治认同不应成为回避司法事实的理由。
如果一个人因为政治立场而无条件支持自己拥护的领袖,那么,当领袖面对贪腐指控甚至遭法庭定罪时,他是否仍愿意坚持同一套是非标准?
这才是捐款争议真正值得讨论的地方。
朝圣基金局与联邦土地发展局等机构涉及的贪腐调查,也提醒社会,公共机构一旦缺乏有效监督,最终受损的将是公众利益与社会信任。反贪腐不能只依靠执法机构和法庭,也需要社会形成清晰的是非观念。如果人民对自己支持的政治人物百般包容,那么,再严密的法律也难以建立真正的廉洁文化。
华教捐款正面价值
华教人士捐款,是为了让下一代获得更好的教育;社会人士捐助弱势群体,是为了扶危济困。这些善举之所以值得尊敬,是因为它们为社会创造了正面价值。相较之下,如果捐款只是为了表达对政治人物的忠诚,甚至在客观上淡化了贪腐问题的严重性,其社会意义自然值得商榷。
当然,捐款者可能有自己的理由。有人或许认为,这是纳吉支持者应有的政治权利;有人可能不认同有关司法判决;也有人纯粹出于个人情感。社会可以理解这些不同立场,但理解不等于免于质疑,个人自由也不意味著公共讨论必须止步。
既然捐款是自愿行为,捐款者自然有权作出选择;同样,社会也有权讨论这项选择所反映的价值观。如果有人认为捐款给纳吉是一种值得骄傲的支持,就应当能够说明自己的理由,并接受公众的检视。
一个国家要走向廉洁,不仅需要法庭依法审判,也需要人民学会独立判断,不以政治忠诚取代是非,不因领袖的身份而改变衡量对错的标准。
捐款固然是个人自由,但自由选择不等于不必承担社会评价。钱是自己的,捐给谁是个人的权利;然而,这笔钱所表达的立场,以及它所反映的价值观,社会自然有权讨论。
真正值得思考的,不是人民有没有权利捐款给纳吉,而是当政治忠诚与廉洁原则发生冲突时,我们究竟愿意坚守哪一边。
马来亚大学学生乌米乌迈拉在公开场合,勇敢质疑民众捐款给纳吉的现象,值得肯定。大学本应是鼓励独立思考、理性辩论与追求真理的场所,学生敢于针对社会争议提出质疑,正是大学教育应当培养的精神。校方理应为拥有这样敢于发声、勇于思辨的学生感到骄傲,而不是打压不同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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