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入2026年,首相安华透过1月5日的新年献词,发表了涵盖多项重要政策宣布,内容触及广泛议题,包括经济与生活成本等。
首相也宣布了一系列拟议中的制度改革,其中有四项尤为值得关注。
首先,旨在分离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与检控官(Public Prosecutor)角色与职能的法案,将在这次的国会会期提呈。一旦获得通过,这将最终解决两者之间明显的利益冲突。现行制度下,总检察长既是政府的法律顾问,同时又担任检控官,独掌提起刑事指控与否的裁量权与决定权。
其次,政府将提呈法案设立监察专员署(Ombudsman),也是我国首个类似的机构。监察专员署应被赋权调查针对政府单位的投诉,这将有助于恢复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
第三,备受期待的《资讯自由法案》也将被提呈。事实上,这也不是全新的概念,雪州和槟州政府早已制定了各自的资讯自由法。相信该法案将受到高度检视,尤其是饱受批评的《官方机密法令》是否还会保留。任何资讯自由法的成败,很大程度取决于《官方机密法令》的存废。
最后,也是政治上或许最具份量的一项宣布,就是政府有意提呈法案限制首相任期。现任首相愿意在自己当权期间推动这项改革,充分证明了其改革者的决心。
据首相所言,这些法案将在今年内提呈,其中部分甚至会在国会本次会议中提呈。由此可见,这些都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履行著制度改革的承诺。
当然,关键仍在细节里。公民社会组织已敲响了警钟,法案一旦提呈,可以预见他们将针对条文内容提出种种意见与批评。毕竟,这确实是他们在民主社会中该有的角色,即便他们对完美的坚持,往往令一些政治人物感到厌烦。
然而,许多组织至少有在私下分享,这一届政府比以往任何一届都更加开明。他们也承认,政府已经做了不少改革,尽管他们认为还有一些仍不够深入。
昌明政府执政下,国会的权力已更为强大。《国会服务法令》的恢复,为国会带来了相当程度的自主权。国会遴选委员会如今已写入议事常规,并获得实质授权。首相每周都会亲临国会,在首相问答时间(Prime Minister's Question Time)回答议员的质询。所有这些,都是在昌明政府任内落实。
改革延续
我们也见证了其他改革。《法律援助与公共辩护法令》已将法律援助制度正式立法,确保现任与未来任何政府都必须支持法律援助与公共辩护。《稽查法令》已修订,赋予总稽查司更广泛的审计权限,包括“追踪公共资金”的权力。《吹哨者保护法令》亦已修订,修补了立法以来长期存在的法律漏洞。修订后,即使有关披露受到法律限制或禁止,吹哨者仍有权利获得保护。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媒体界也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马来西亚媒体评议会,迈出从国家管制走向自我规范的重要一步。
改革远不止于这些。若逐一列举,本文篇幅将过于冗长。但可以肯定的是,相较我国历史上任何其他政府,昌明政府一次又一次证明自己更为全面地把握时机,推动实质改革以强化国家制度。
上述四项措施并非改革的起点,而是安华宣誓就任第十任首相以来,一系列行动的延续。
如今,许多人高谈落实改革的必要性。那些声音最响亮的人当中,不少曾参与2018至2020年的首届希望联盟政府,无论是在内阁或在外围协助马哈迪政府。然而,尽管当时确实落实了一些改革,短暂的22个月大部分只宣布了政府的计划,而非真正把事情做成。
首相在宣布这些改革措施的演讲中说得最好的一段话:既然执政者已被赋予推动改革的权力,就应当付诸行动。凡是受上苍赋权与机会的人,都必须为国家的福祉去做该做的事。不要在失去权力之后,才感叹当初本来可以做得更多。
就让2026年,成为马来西亚历史上最重要的改革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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