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多元社会未必就体现或流行多元主义,毕竟前者是具象的社会状态,而后者更多是抽像的理念、价值、意识形态、精神等。某些社会可能非常多元,不仅多族群杂居,也有不同的社会阶级、宗教信仰、文化习俗等,但各族和各类人之间不相往来——或只发生带功利性、机会主义型的浅度交往,甚至还相互猜忌、歧视、排斥,不时爆发冲突。

当然,也不能否认若非带有一定份量或程度的多元主义观念及心态,如此社会也未必能够持久存在,而早就在不断的族际对峙、隔离、摩擦,甚至剧烈冲突中分裂成不同的偏单元社会了。这就好像前南斯拉夫解体后四分五裂成几个以某族群为主的国家那样。虽说分裂后有关各国内也有少数族群,但显然族际关系一直不太稳定,甚至还存在著各种分离主义躁动。

至于社会多元而同时多元主义也取得重大进展的国家,其实也不少,如瑞士、比利时、荷兰、新加坡、加拿大、澳洲、纽西兰,乃至英国、法国、德国、美国、中国、俄罗斯、印度、印尼等。这些国家除了先天就拥有多族群者之外,有些则是后来大开移民之门,丰富了族群和文化结构。惟更重要的是在其关键体制中,比如公民、移民、经济、教育、文化等政策和法规中不搞制度化的种族、阶级、文化、宗教等歧视,所以较符合多元精神。

换言之,多元主义的基础或“命脉”,其实更在于制度。虽说制度非万能,也不那么“有血有肉”,但由于其背后通常有受公权力认可、授权、护航的政策支撑和官僚系统的照章运行,纵使民间或隐或显的反多元主义者并不少,如当下的美、英、法、德、印度等国中越来越活跃的所谓“右派”,甚至官僚中也有一些擅于给政策“倒米”的“小拿破仑”,但大体上还能兑现之。

相对地,那些社会多元但在制度上否定或克扣多元主义的国家,由于在一些关键体制上悍然实行或消极纵容、包庇差别待遇,纵使民间并非没有多元主义的人情土壤和各种“有血有肉”的良心实践,但整体上还是无法拯救多元主义的疲弱。甚至不时还会面对各路反多元主义者(包括来自官方的)肆无忌惮地一再破坏民间的多元现状,以及更难得的多元中的和谐共存与分享。

事实上,相比于体制上奉行多元主义但最近民间却积极喊“反移民”,或流行“某某恐惧症”者,如美、英、法、德、荷兰、加拿大等国家,那些一开始就不认同多元主义而在移民政策上堂而皇之,或偷偷摸摸地大搞肤色或文化歧视的国家,更应被众有识之士拿来检讨。然讽刺的是某些有识之士在勤于检讨、批判上述国家之民间乃至官方各造的“反多元主义”当儿,却对自家社会根深蒂固的制度化歧视视若无睹,乃至奉为圣牛。

总之,多元社会并不自然产生多元主义,而是有视于有关社会的主流、主导性思想。乃至,原本偏单元的社会若拥抱多元主义,也可以逐渐转化为多元社会。无可否认,多元社会显然比单元社会在某些事情上更复杂,更难处理,但多元的优势也是颇明显的。尤其那些本已多元的国家,与其目光短浅地执著于彼此之间的差异,不如善用差异来丰富整体的社会和文化资源。

郑庭河

南京大学哲学宗教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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