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在电召车内拍下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视频并不长,也没有肢体冲突,却让人看后心里不舒服。在画面中,一名女性乘客在电召车内,面对司机明显越界的言语与行为,只能一边强忍不安、保持冷静,一边小心翼翼地设法保护自己。那不是对峙的场景,而是很多女生都熟悉的状态,也就是在一个并不对等的空间里,意识到情况不对,却必须谨慎应对,避免把局势推向更危险的方向。
在进入具体讨论之前,在这里有必要先厘清一个前提:我们坚持无罪推定;意思是,任何人,在法律裁决之前,都不应被先行定性,这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底线。但无罪推定,并不等于制度可以对风险视而不见。尤其当事件发生在公共交通体系内,涉及乘客人身安全时,处理逻辑本来就不该等同于一般刑事争议。
性骚扰并不是一条模糊的界线。当言语带有明确性意味,当行为跨越身体界限,当对方已清楚表达不适甚至拒绝,那就不再是误会或“判断不同”。公共空间里的安全界线,本就应该画得清楚。 因此,交通部在事件曝光后,迅速指示吊销涉案司机的公共服务车辆执照,并禁止他在任何电召车平台继续执业,笔者认为这是合理的行政判断。这并不是在替司法定罪,而是基于公共交通风险管理的基本逻辑。当一个人的行为已经显示出对乘客构成威胁,制度就有责任先把风险移除。公共交通的前提是让人安心使用,而不是事后再讨论代价由谁承担。
在这类事件中,常常会浮现一种潜在的想法:既然警方尚未接获正式报案,是否应当暂缓行动,等程序走完再说?这种看法,反映的是我们对性骚扰长期存在的一个误区。现实是,许多受害者不会在第一时间,甚至根本不会报案。程序繁琐、心理压力、对制度的不确定感,都是报案的阻力。当一个人选择用手机记录当下,本质上并不是为了制造舆论,而是为了自保。制度如果只在完成程序后才启动保护,本身就值得反思。更重要的是,这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在电召车或公共交通场景中的性骚扰事件。当类似情况一再出现,我们就不能再简单归因于个别司机的品行问题,而必须回到平台与制度本身。
电召车平台可以重申自己重视安全,也可以强调筛选机制的存在,但公众真正关心的,是更具体的内容:是否有清楚、公开的反性骚扰政策?当投诉发生时,是否有明确的调查与处置流程?司机是否接受过系统性的性骚扰防范与法律责任培训?受害者是否知道,自己可以向谁求助,又如何在不被二次伤害的情况下发声?这些都是基本治理能力。
马来西亚已经有了《2022年反性骚扰法令》。这部法令的重点,从来不只是事后惩处,而是强调预防、应对与组织责任。今天,我们理所当然要求电召车平台与公共交通营运者与法令对齐;但从更长远来看,这套逻辑也同样适用于办公室、学校、企业与公共机构。每一个组织,都应当有清楚的反性骚扰政策。每一位成员,都应当知道界线在哪里。更重要的是,当事情发生时,知道制度会如何运作,而不是把所有风险留给个人承担。
保护女性,不是靠事后表态完成的,而是体现在制度是否提前到位。在性骚扰这件事上,社会不能含糊,也不能拖延。因为每一次犹豫,承受压力的,往往不是犯错的一方。这一点,不应被忽视,更不能被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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