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州日报》作者郑丁贤5月4日的文章〈华人的梦醒时分〉说,“华人社会普遍还抱著观望,以及侥幸心态,以为伊斯兰刑事法课题炒一炒,就会冷却下来,好像一切没发生过。”

郑君可能认为在大马,各民族之中只有华裔公民受到伊斯兰刑事法的“伤害”,而其他民族,好像是随时都准备迎接伊斯兰刑事法的到来,并欢迎其实行。

如果郑君觉得华人社会抱著侥幸心态,信奉伊斯兰教的妇女呢?

大马本来是世俗国;这是首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亲自证实和说明,有文件作凭据。

在制定马来亚宪法即将完成的时刻,参与起草宪法的一位外籍法官,建议把伊斯兰教定为官方宗教,作为官方礼仪之用。从作为礼仪进而达到司法,大马还是世俗国吗?

伊刑法不利于国家前途,难道阻止它的运行只是华人社会的义务吗?或者说,除了华人社会,其他的大马公民,包括伊斯兰教妇女,她们没有义务捍卫权益吗?家庭里除了妇女还有她们的男性亲属,他们没有义务吗?

郑君说:“伊党的核心价值,就是伊刑法和伊斯兰国,为了达到目的,可以和非穆斯林政党如行动党合作,当然,更可以和同样的穆斯林政党,如巫统,再次合作。”

在大马的各种族人口数量和国会的选区分布下,如果巫统和伊党进行合作,它们可以拥有三分之二的选区,并且修改宪法。但是巫统和伊斯兰党的作风有别。这两党的领袖们的作风也不尽相同。这是伊斯兰党成为民联一分子的原因。

郑君又说:“至于巫统眼里,没有任何东西比执政权更加重要。过去可以和非土著政党,如马华合作,但是,一旦马华等非土著政党没有了合作的价值,就理所当然的找同样是土著穆斯林政党的伊斯兰党合作。”

巫统从来就不必和非土著政党分享权利。马华口口声声说是代表华人,他们只敢梦想得到30%华人选票。国阵主席纳吉也不指望马华会替国阵带来更多的华人选票。巫统如果要和伊斯兰合作,制定伊斯兰刑事法,马华敢说不吗?

郑君又说:“如今是华人的梦醒时分,不能再无知,更不能无感;维护宪法,捍卫权利,就在今朝。”他的文章想表达什么呢?如果伊斯兰党和巫统联手成立伊斯兰刑事法,华人支持国阵还是民联?

如果伊党和巫统成立伊斯兰刑事法,民联当然瓦解。公正党在来届大选可能得到更多的伊斯兰教妇女支持。如果伊斯兰党和巫统谈判告吹,来届大选更有趣。国阵内的华基政党将受到更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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