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昨)

可是,同年7月8日,东姑却违背上述三国首脑会议的决定,“率先”在英国人安排下在伦敦签署了《马来西亚协定》,次日(9日),英国再安排砂拉越、北婆、汶莱“代表”前来签署(汶莱苏丹临时决定不参与签署)《马来西亚协定》,这意味著马来西亚联邦就是要按计划在8月31日成立。

协定签署和公布,意味著原来马、印、菲三国首脑决定由联合国成立民意调查团的决定已不受尊重,或英国有十分把握可左右联合国“调查团”的“调查”结果(即多数人赞成“马来西亚计划”的结论)。英国政府无视国际法,蛮横手段引起印尼苏西洛政府极大不满(苏西洛公开威胁说:要在马来西亚成立之前夕粉碎马来西亚!);同时国际舆论也一片哗然。

迟止1963年8月16日,联合国调查团才抵达砂拉越,先到古晋,再到诗巫、美里,后到北婆。调查团只会见由官方安排和官方可接受的“民间”团体代表。期间,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号召成千上万的民众上街表达意愿,要求在独立后,才谈合并,可是调查团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民众心声。

时至8月31日,联合国调查团之调查报告迟迟未公布,原定马来西亚成立计划不得已延后。调查报告于9月14日(砂拉越时间晚上10时半)公布,仅隔一天,16日就迫不及待宣布马来西亚成立。成立后,马来西亚建国日,即国庆日却定于马来亚联合邦独立日——8月31日。

从1964年到2009年,整整45年时光中,当局似乎让“916”这个日子忘却掉,只重视8月31日这个所谓的“国庆日”,淡化9月16日的历史情节,突出马来亚半岛的历史,掩盖砂、沙两地是经过风雨波折后被英国强行拼入马来西亚的历史,模糊马来亚联合邦独立日和马来西亚联邦成立日的区别。

五、结语——勿忘历史事实

笔者身为砂拉越子民,每当面临“916”时,就触及到灵魂深处而感羞辱,我本能地感觉回到了当年历史现实,深深感叹:“胜者为王,败者为寇。”“马来西亚”的产生不是历史的偶然性,而是英国人为了维护殖民统治利益,而经过了长时间谋划才出炉的,是时代背景下的新殖民地产品。当年印尼总统苏西洛曾经预言:“砂拉越和北婆加入马来西亚联邦,将是殖民地公署(Colonial Office)从伦敦迁移到吉隆坡而已”。

如今,有人在不知历史事实,或知之甚少下,却人云亦云:“参组马来西亚”!砂拉越人民几时(50年前)在平等协商下与各邦共同筹组马来西亚?如果是“参组”,为什么只有砂、沙两邦需要签署加入马来西亚之“廿条”或“十八条”之条款?而马来亚联合邦就不存在有“加入”之相关条款?“参组”,如此有违历史事实的说法,有误导民众(特别是年轻一辈和下一代)之虞呀!

回忆当年热血青年,抛头颅,洒热血,轰轰烈烈的抗争行动已成灰烬,于是乎,往事如烟!然而对“916”历史过来人来说,这是一个不能忘却而令人感叹之失败日子呀!

(按,由于篇幅所限,略去注解部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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