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读者文摘》专栏作者丹.比特纳(Dan Buettner)最近完成全球之旅后,选出了心目中最感幸福的几个城市,发现这些地区的居民可以开心生活,却和物质财富、智力和城市魅力都没关系。他们在乎的只是社交生活和健康,当然最受重视的还是幸福感。可见,“幸福感”成了当今世纪全球关注的课题,先是西方国家,慢慢也受亚洲国家重视,因为国民们发现,物质生活未必是生活的一切。

每一次看娱乐版,总给我许多联想和启发,到底这些家财万贯的明星们,在演艺发展过程中,一生累积了大量财富,过上富裕豪华的生活,一生无缺,为何始终精神状态仍处于迷茫,人生无聊和空虚,于是陷入赌博、自杀、甚至嫖妓、还用酒精和毒品来麻醉自己,与幸福断绝关系?

按普遍公共价值观,财富和收入就是决定生活的幸福。表面上,这句话太肤浅也太主观,因为不是所有人为了财富而生活,特别是在职业选择方面。有人为了可以更快致富,选择经商;但有人热爱艺术和文化,宁可放弃金钱诱惑,去追求自己的梦想,最终找到终极人生幸福,敬业还乐业,对工作的责任感胜过收入的数量。

即使像美国这样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没有将赚钱当成终极目的。《独立宣言》说人有最基本的三个权利:生存、自由、对幸福感的追求。其实这三条可以归结为两条,即生存和对幸福感的追求,因为自由的目的也是为了生存和提高幸福感!若是从信仰角度来衡量,《福布斯》或《财富》之类杂志的富人排行榜,更使人觉得财富不过是金钱的代名词,只是人生的一部分,但不会是全部,而且是比较次等的身外物,因为财富可分为有价和无价。财富再多,只是有价,却没有值,关键在于如何管制和善用财富,回馈社会,创造幸福。

1974年美国经济学家伊斯特林(Richard Easterlin)在《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著作中,做过一项金钱与幸福之间的研究发现:在收入达到某一点前,快乐会随收入增长而增长,但收入增长到一定程度后,国民的快乐与幸福感就不再随著收入增长而增长,超过那一点后,这种关系就不再明显。

简单来说,财富到达一定程度后,就不再是人类寻找的人生目标。可惜的是,为什么我们坚持一生将青春和精力全都埋在积累金钱和物质财富,却宁可失去幸福的代价?

走进日常起居饮食,我全身可以穿戴的服装近价200令吉、每天三餐需要的饮食也不过50令吉、加上每月300令吉的额外消费,生活量入为出,没有造成个人财政紧张,一样生活悠闲自在;观看国际大明星虽是身家过亿,奉行消费主义,大部份都与幸福感走上绝路。就说美国男明星汤姆‧克鲁斯(Tom Cruise),单单在一场婚礼,就花上200万美元,结果还是以离婚收场!看他的生活写照,有丑化资本社会的味道,如果把这种“拜金主义”引到经济学里,他的财富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手段和数字,只会引发贫富差距问题的暴乱,带来更多社会不安。

人要懂得将财富造就人才,回馈社会,转换成幸福,那才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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