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明超市推出以来引发诸多争议,因为昌明基金会的其中一名成员是副部长,这不仅让人对这个新的“品牌”产生怀疑。毕竟该名副部长所在位置跟消费和管控连锁店有直接关系,这会不会存在利益冲突。
撇开昌明超市是否有涉嫌抄袭前朝的一马商店概念之嫌,即使我们把这两者“错开”,我心中还是有很多疑惑;政府在行政、立法或法规解读上拥有巨大权力,若缺乏有效监督,确实存在以合规名义操作“偷天换日”的风险。
这是我的第一个点,再来就是如果有零售商想要加入这个连锁店,需要缴交多少费用?疑问三自然就是需要支付的咨询费、年度续费、每月或每年需要支付的服务费。因为我们都理解,初始库存采购必然是来自他们的供应中心。
其实,不是我有这个疑问,这几天我也跟身边的朋友讨论这个问题。我们绝对没有质疑政府希望通过昌明超市,帮助中下层的决心和政策。然而,有很多疑点依旧需要政府给予说明,至少可以告诉大家,基金会的资金来源。
无论涉及的昌明政府基金会怎么说明,如果创立昌明超市无法提供比市场更便宜的商品,那怎样吸引消费者光顾?反正一样的商品可以在其他商店或者连锁店买得到,又何必非要到昌明超市呢?
不过,我更关心的,还是政府是不是想透过这个超市来表现、虚增政绩?我就相信政府没有挪用预算好了,但是,这个背后有没有隐瞒任何决策真相?毕竟昌明政府的操作模式就如同连锁店。
就如我所提到的,连锁店需要支付加盟费,昌明超市申请者需不需要支付加盟费给昌明基金会?如果需要,多少钱?怎么说都好,3位基金会主要决策人都跟首相安华有关系,如果大家要慎重以待,没有错吧?
民政党有一位合格会计师就这么跟我说,如果首相说提到的全国640家昌明超市真的落实,我就简单的计算,每间加盟费算它3万令吉好了,你们就拿计算机算算,640家乘于3万令吉好了,基金会可以拿到多少钱。
在商言商,加盟者或者申请获批的商家必定需要一笔费用给昌明基金会,昌明基金会的商品供应链应该不是慈善家,那利润是多少?运营商在其系统中免不了有风险,要是做不起来,怎么办?
昌明基金会经理陆菲发表文告释疑,昌明超市是援用“公私社伙伴关系”(PPSP)商业模式运作:基金会仅负责授权品牌、概念、商业模式而无需投入资金;每个网点完全由获授权方持有并运营。
因此,他强调,昌明超市与此前的一马商店并不相同。该超市在开放竞争环境中运作,不存在任何供应商或经营者的垄断。而且,遴选程序是基于商业能力、营运效率及供应链的有效性与效率。
好吧,我相信这些都是真的好了,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们其运营模式?就算是我们相信没有涉及政府拨款好了,我们只是好奇,要是这个概念真的推得成,基金会要怎么处置这个钱?基金会的成员有没有的分红呢?政府有必要针对这些疑问作出厘清,方能让人民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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