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人民用选票换政府,以为正义终于可以“重启系统”。然而,赵明福案件却告诉我们:换了政府,不等于换来真相。
多年的官司,原以为离真相越近,离正义越近,结果案件依然停留在一纸冷冰冰的“NFA”(No Further Action/无进一步行动)。这三个字,法律上叫“暂不起诉”,现实中却更像“永远遗忘”。
对家属而言,这不是句点,而是一种被制度反复消耗的痛。
于是,赵丽兰选择走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有人冷嘲热讽,说这是“丢脸丢到国际去”,扣上不爱国的标签。但问题来了——如果国内的门一直关著,难道连敲别人的门都不可以?
这正是许多人刻意混淆的地方:爱国和爱政府的差别。
政府是执政者,可用选票被取代,是可以被批评、被问责的;国家是人民的共同体,是需要被守护的。把两者混为一谈,动不动就扣上“不爱国”的帽子,这种逻辑,本身才是对国家的伤害。因为真正成熟的国家,不怕监督,怕的是沉默。
赵丽兰此行的意义,不在于“告洋状”,而在于把一个被长期忽视的案件,重新放回公共视野,甚至国际视野。
国际关注,从来不是目的,而是一种压力机制。当本地制度失灵,外部目光有时反而成为推动改革的催化剂。
别忘了,当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的调查程序与问话方式,本就饱受争议,甚至上诉庭也判决一人或多人致死赵明福。若不是赵家和赵明福民主促进会风雨同行,社会持续关注,这起案件早已被埋进历史的尘埃。
身为赵明福民主促进会的法律顾问和同志们,我们更清楚一点:正义不会自动发生,它需要有人不断去敲门、去追问、甚至去挑战权力。
我们有律师团队,就用法律打到底。我们面对的,不只是过去的执法机关,也包括今天的现任政府。要求公开调查资料、要求问责,不是政治操作,而是最基本的法治要求。
有人说,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确实,走了十多年,还在走。但比起放弃,这条路至少通往一个方向——真相和公义。
所以,赵丽兰走向联合国,不是因为她不爱国,而是因为她太在乎这个国家是否还相信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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