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民统党(UPKO)在与希盟共事4年后终于领教到安华的真面目,宣布退出。有人说,民统党的这个决定是为了自保、很自私,如同捅了希盟一把刀。对我来说,原则对一个政党的生存很重要,民统党为了捍卫原则而与希盟分道扬镳,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当然,整个事件的导火线,离不开沙巴的40%税收。安华在处理这个事件上所展现出的态度,再次证明他的“政客”思维,在众人面前展现的如何开明,实际上,他最喜欢利用“假承诺”来要挟别人。
我不止一次说过,安华很厉害闪烁其词、特别善于玩弄文字和数字来糊弄人民。只是没有想到,现在连总检察署也学著首相的语气,在官方声明宣称“不会就沙巴享有40%税收权提出上诉”,结尾却写明“将就判词中的缺陷提出上诉”。
言下之意,这样的做法,不仅显得虚伪,更是典型的政治手段,是一种政治要挟。对于这个事件其实很简单,如果昌明政府尊重宪法,那就应该告诉沙巴人民什么时候会把这笔原本属于沙巴州的税收交出来。
但是,安华的处理手法跟处理反对党拨款如出一辙。大选投票前夕大义凛然的站在众人面前告诉全民,只要取得政权,反对党议员也会享有跟政府议员相同的拨款。当了政府,反而利用这个来要挟反对党议员就范。
“将就判词中的缺陷提出上诉”就是留下伏笔,只要取得沙巴州政权的不是安华的盟友,中央政府必然会提出上诉。这虽然是政治要挟,不过,我想告诉沙巴人民,这原本属于沙巴州子民的钱,是不是被花掉了?
安华说,沙巴税收只有10亿令吉,政府却给17亿令吉拨款,比40%税收还要高。既然如此,为什么安华的政府却又要减少原本就应该给予沙巴人的发展拨款,以满足沙巴人要求的40%税收?
“进10出17”就是安华的老调,仿佛中央政府支付给沙巴的款项比征收的税收还要多。可是法院的裁决让人们看到了有计划从布城获得更多资金的希望。突然之间,首相暗示发展拨款可能被削减。这对沙巴人来说,如同在欢呼雀跃的人头上浇了冷水。
亚庇高等法院的宣判很直接,中央政府必须把属于沙巴的40%收入返还。可是,安华做了什么?会减少对沙巴的发展拨款,以满足40%的需求。再说的白一些,如果你要这个40%税收,必须接纳安华提出的条件,否则就免谈。
现在的问题是,一个少借200亿令吉可以硬掰成减少200亿令吉国债的安华,他提供的数字是否正确?看来答案只有一个,跟新的沙巴州政府有很多关系。如果胜出的是昌明政府的友好,一切都好办,协议很容易达成。
可是,如果沙巴州政府不是安华的“好朋友”、不接受中央政府提供的数字,中央政府是不是会故意拖延、拒绝支付?要是这个局面出现,最后办法就是再次诉诸法庭,再度寻求法院做出新的裁决。
对于沙巴人,我想给你们一个忠告,不要和骗子打交道。尤其是打著改革旗号,却一直再走回前朝政府的“政治老千”,千万不要再给这样言而无信的领袖机会,免得你被他卖了,你还很高兴的帮他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