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马来西亚教育界发生了种种骇人听闻的事件。先是沙巴州一位同学不堪被霸凌而自杀;接下来是马六甲一位女中学生被学长们轮奸;到近期雪兰莪州一名同学被谋杀。同一个时候,两位国民型中学的教师,也因为鞭打学生而被以刑事罪控上法庭。

种种的事件,让跨越族群的马来西亚人对教育部有所失望。霸凌事件愈发严重的同时,欲教育学生的教师执鞭惩罚却被控上法庭。无论是马来人、华人、印度人甚至是沙巴土著,多数都对教育部失去好感。

首先,教长之前曾因朝野议员们咨询(学校举办声援“巴勒斯坦”周时,带刀枪道具)时,带著哭腔在国会要求朝野双方议员“不要骚扰我们的老师”。9月初的时候,她也曾上过帖文,要求人民不要责怪教育部官员和老师,有什么事情冲著她本身而来。

这种言论,只会加深人民对教长的失望。大多数人民在指责教育部的课题时,都不是一概而论的针对所有教师和官员,而是特定的政策,特定的失策,以及特定教师/官员的作为。而且多数人民剑指的是身为政治人物的教长。教长这样的言论,笔者认为已经扭曲民意,多数人民都没有责怪没犯错的教师和官员,而是责怪教长在政策上的施政方针。这样的言论,只会造成更多不满,以及更多呼吁更换教长的民声。

第二,在马六甲轮奸案的课题,教长发言时谈及了包括受害者的福祉,以及施害嫌犯的权益课题,如他们可以参与大马教育文凭考试SPM。

在法律上,教长的言论没错。马来西亚是奉行“定罪前皆是无辜”原则。在法律层面,所有被审讯定罪前的“嫌疑”犯,都如你我,皆是无辜;即使是已经被定罪,入狱服刑,还是可以参与大马教育文凭考试。

问题在于教长在错误的时间,说出不应该说的话。人民已怒火中烧,偏偏这个时候教长说了本应由律师说的权益问题。这个时候,教长应该交给教育部司法处的官员来审核他们的考试资格,若可以,则静悄悄的给这些嫌疑犯安排特别的地方考试。教长在这个时候,发表这样的言论,让人民更加气愤。

在发生种种课题的时候,竟然有两位教师因鞭打教育孩子而被控上法庭。这两位国民型中学的教师是否过分鞭打孩子,笔者不得而知,因为审讯还未开始。但一头,在沙巴、马六甲、雪兰莪发生了严重纪律问题造成有人受害;另一头却有老师因维持纪律而被控上庭的课题。

在这个大环境下,当人民对学校失去纪律而令到学生被害的时刻,教长没有“强烈”的为这两位老师发声,令到人民再次失望。现在,更多的马来同胞发声声援这两位华人教师,这种不满已经超越种族。

当然,教长还有其他的言论,令到华社不满,如完全没有承认统考的意向,巴勒斯坦周等等。但这些政策都有广大的马来选民支持,所以不符合今天的标题。

最后,昌明大马政府,若要人民的持续支持,其政客在发言或不发言时,需要更谨慎,考虑民情,而不是逆民意而行。

戴子豪

律师兼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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