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教师体罚学生”的新闻,你会不会有一句话浮现在脑海中——我们以前都是这样被打过来的。
只不过,今时不同往日。如今传出在学校内的体罚新闻,随时会被推上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这个星期,槟城有两名教师被提控上庭,其中一名47岁的教师被指在2023年8月2日,在学校纪律室内以藤条鞭打一名15岁男学生,导致受伤,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持械伤人)。另一名59岁的退休教师,则被指在同年12月6日,于同一所学校、针对同一名学生执行类似惩罚。
事件曝光后,有人批评教师体罚已“越界”,有人则为教师大叫委屈,认为这起案件的提控行为,无疑打击了教师群体的尊严与权威。
事实上,这并非孤立个案。早在2025年5月,彭亨一所中学也爆发类似事件。一名学生因制服不符合校规,被训导教师以藤条多次鞭打,造成大腿与臀部严重瘀伤,甚至无法坐下。学生家长拒绝校方和解,坚持报警并要求依法追究责任。
教育部随后介入调查,并重申体罚必须在合理范围内行使,任何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
教育部已明文规定体罚准则
其实,在马来西亚的教育体系中,体罚并非完全被禁止。
教育部长法迪娜今年二月在国会中重申,《1959年教学条规(学校纪律)》及2003年第7号通令《教师鞭打学生的权力》已对体罚设下严格界限。
只有校长或经校长书面授权的教师,才可以对犯错的学生实施体罚;体罚仅限10岁至18岁的男学生,并且必须使用细小藤条,不得在公开场合进行,更不能出于愤怒或报复心态。
然而,纸上的条例与现实的执行之间,总会存在一段落差。
当教师面对一再违反纪律、挑战权威的学生时,情绪与理智的界线可能会模糊不清。
若教师缺乏专业训练,或在压力下过度反应,本意为教育的体罚,可能演变成暴力行为,导致学生严重受伤,进而让教师陷入法律与舆论的双重困境。
刑事提控应是最后手段
当教师被刑事罪名提控时,许多教育工作者心中都浮现同一个疑问——在如今的校园环境里,教师是否还敢严格执纪?
当然,教师肩负的主要任务,是教育使命,而不是不受约束的执法权力。教师执行的体罚必须游刃有馀,体现为人师表的专业判断,以身为成人的克制能力。
若惩戒行为确实造成学生受伤,相关单位有责任介入调查,以厘清事实。警察和司法介入的目的,并非羞辱教师,而是防止类似事件重演,让教育体系更透明、更可信。
教师需要制度的指导与支持,而不是司法的恐惧与外界的怀疑。如果学校和家长能良好沟通,相互谅解,事情就不需要无限上升到刑事提控。
因此,把教师扣押到法庭,应该是“最后的手段”,而非“惯常手段”。
体罚和辅导应双管齐下
回归校园,体罚的目的是教育与警戒,而不是羞辱与伤害。教师必须让每一次惩戒都合情、合理、合法,教师的尊严才能被维护,学生的权益才能被保护。
很多人感叹过去的学校都是“不打不成器”,所以会任由教师鞭打自己的孩子。但时代的转变,“藤条教育”已经是传统的教育手段,也不应该成为唯一的管教方式。
体罚的意义,在于让学生明白“行为有后果”,而非单纯制造恐惧。学校应更积极采用建设性的教育手段,例如辅导、品格教育等机制,让学生在反思中改过自新。
教师和家长需相互扶持
同时,家长的态度,也决定著体罚争议的走向。近年来,许多家长一旦孩子受到训斥,第一反应往往是上网投诉、报警处理,而非与教师沟通。这样的对立的氛围里,会让教师在执行纪律时顾虑重重。
说到底,教育是家庭与学校的共同事业,若家长不信任教师,教师便失去强大的后盾。
一个良好的校园氛围,建立在教师的专业、学生的自律与家长的理解之上。教师必须依法执行纪律,家长应理性看待惩戒,社会与媒体则应保持客观,避免一面倒的指责。
体罚教育的平衡,是“维护教师尊严”与“防止过度执法”之间,找到中间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