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道过路费保持不变

1998年,那张黑眼圈的照片,曾经轰动国内外,也让尚在中学的我尤为印象深刻。彼时的副首相安华,被扣留期间遭毒打,眼圈淤青如熊猫。最终,彼时的总警长阿都拉欣诺难逃法律追责,官位不保、官司缠身,后来被判监禁两个月。

那起事件,被视为权力滥用的铁证,也是马来西亚民主进程上,一个深刻的警示。惟,十年后的赵明福案,却等不到一样的正义。

2009年7月15日,时任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政治秘书的赵明福,被反贪会传召助查一宗选区拨款事件,不料翌日下午竟被发现卧尸在雪州反贪会总部隔邻的莎阿南商业广场5楼阳台。

经过多年翻案、调查与听证,法医最终确认:赵明福生前颈部有伤,坠楼并非单纯自杀。然而,16年过去了,没有一位反贪会职员因此被捕、被提控,更遑论被定罪。

当年安华一案,尚且能见到元凶受到法律制裁,而赵明福案件却像被一只无形之手,悄悄拖进历史深处。多少政客曾拍胸口许诺查真相,可到了最后,换了几届政府,改了多少次口风,难道那些誓言、调查与结论都成了公文堆里的尘埃吗?

当记者期间,我曾采访友族在扣留期间丧命的个案。家属们纵再难过,但大多碍于种种因素而只得选择被迫放下,不是因为他们不痛不难过,而是民与官斗、挑战机制内的弊端实在是太耗时费力了。

也因此,我打从心底佩服赵家这些年始终锲而不舍的坚持。16年了,赵家始终如一,只要一个真相。16年来,赵家尤其是赵明福的妹妹赵丽兰南上北下奔走,就只希望为哥哥讨回一个公道,也希望大家不会忘记这案件。

最可恨的是,竟还有人在赵家的伤口上撒盐,提到赵家在民事诉讼获得66万赔偿金,就已代表和解或应就此作罢。这不确定到底是否有人在带风向,抑或真的如此缺乏法律知识,毕竟民事赔偿和刑事追究权是两回事啊!

犹记得首相安华曾于2024年9月在大马人权委员会日上分享,自己曾在被警方逮捕后未提控前已被打到半死;因此,他敦促大马人权委员会著手解决警方扣留所死亡问题,制定全面保护被拘留者的程序。

无论警署、反贪会、移民局或其他执法单位,扣留期间的死亡案件都关乎法律与正义的底线,毕竟每一条生命都该被认真对待。过去这些案件,死者家属可能连完整的调查报告都未曾见过,更遑论有机会参与独立聆讯或检讨程序。当局亦不应以“健康理由”搪塞的借口,若涉嫌延误就医、虐待致病,应当有人负责。 

就算是反贪会首席专员公开道歉,抑或行动党领袖鞠躬致歉,但如果无法换来制度改革与追责机制的健全,那充其量也只是一场政治表演,毕竟转型正义并不是赔偿金就可了事的交易。

赵家要的,从来只是真相和公义。黑眼圈终究能痊愈,但赵明福却永远回不了家。转型正义之所以重要,不只是为赵家,而是为了让正义不再沉默,让悲剧不再重演。

梁洁莹

左手拿笔,右手拿麦的自由工作者。对新闻伦理、性别和劳资议题尤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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