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马来西亚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在赵明福离世16年后,代表反贪会公开道歉,并提出“慰问金”给家属。这时就出现一种声音说这是“转型正义的初步体现”。这种说法,似乎对“转型正义”的本质有所误解。
真正的转型正义,不是先从“钱”开始。根据国际转型正义中心(ICTJ)的标准,转型正义是政体从压迫走向民主的过程中,针对国家暴力与制度性不义的全面回应,包括揭露真相、确认加害责任、司法问责、制度改革与公共和解。其起点从来都不是“慰问金”,而是真相。
没有真相,谈什么转型
直到今天,赵明福案最基本的问题仍未获得解答。从验尸庭到皇家调查委员会,再到上诉庭裁定“他杀”,历经了无数调查,却依然未见任何一人被提控,未见政府积极主动揭露完整案情。现在,连加害机构自己出面道歉,但又不交出凶手,这样的“转型正义”,实际上只是转了舆论风向。
为何16年来真相始终无法揭晓?当加害机构握有自清权力时,’查自己人’只会流于形式。制度的缺陷才是真相难产的主因。
更让人遗憾的是,当家属拒绝接受慰问金时,有人竟倒过来质疑家属的诚意与情绪。试问,在一条人命背后,如果国家还说不出个所以然,怎么让人民安心地相信法治?以钱买命,以道歉赔偿希望略过真相,这是妥妥的政治公关秀。
没有集体共识,难称转型
转型正义,不能仅停留在个案的处理,更应著眼于凝聚社会共识、修补结构性的不公与不义。它应是一场针对国家历史伤痕的全面清算与制度重建,不只是向一位受害者致歉,而是为整个社会与体制重新划出“什么是绝不可再犯的底线”。唯有如此,转型正义才能成为事件的完美句点,也才能促使整个社会的集体意识向上提升,走向更成熟的民主与法治文明。
放眼台湾的例子,从白色恐怖到二二八,再到林宅血案,无一不是透过真相报告、国家道歉、制度立法、教育改革等层层累积社会认知,最终才走向真正的转型。即便真凶未明,他们依然愿意调查、愿意承认可能的国家责任,总统亲自道歉、促转会发布报告,这种严肃处理历史的态度,才是转型正义的精神所在。
反观马来西亚,无论是五一三事件、内安法下的滥捕,还是大学种族配额的制度歧视,都深刻地影响了几代非土著公民的命运与集体记忆。但直到今天,没有一个国家领袖、没有一部转型正义法案、还没有出现一个“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出面处理。
当初华人社会以压倒性的95%选票支持行动党,是寄望它能为马来西亚带来一套新的政治标准,而非继续沿用旧有的政治权宜。若行动党真有志于推动转型正义,就不应仅止于一纸文告或一次鞠躬的姿态,而应在国会中积极提出制度化改革方案,从立法、真相调查、教育内容到司法体系,全面启动转型工程,让赵家和人民真正看见其诚意与决心。
对错的混淆,是最糟的开始
反贪会道歉在马来西亚是罕见的先例,但一旦被错误包装为“转型正义”,而无视真相未明、责任未清、制度未改的现实,那就是本末倒置,试图转移焦点而草草了事。
真正的转型正义,不会那么轻易到来,尤其在这个政权由新旧势力交错结合的现况下。我们不悲观,但也绝不该过早乐观。
这次的道歉,不是转型正义的开始。我们支持赵家继续寻求真相,不只是为了一个家庭的告慰,更是为了国家体制的正义底线不再破碎。唯有如此,正义才能成为历史的句点,也才能成为社会继续向前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