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这个斋戒月,最热闹的应是各地的斋戒市集(Bazaar Ramadan),琳琅满目的美食香气四溢。没想到最出圈的,竟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故事不复杂:一名穆斯林男子在便利店看见一名华裔男子在吃东西,斋戒中的他情绪激动,当场给了对方一记掌掴。整个过程被录影,全网疯传,警方迅速行动,案件送上法庭。程序正义,开局看似顺利。
但没想到,正当民众以为司法系统即将展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那一刻——“DNAA”四个英文字母,从天而降。
“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法庭术语,直译为“暂时释放,但不等于无罪”。听起来像法律的缓冲区,但放在这个案子里,就显得格外刺耳。
视频有了、证人有了、被告也承认了。法学院一年级学生都能判断的“open-and-shut case”,居然在庭上被演绎成“认罪+条件套餐”:先说认罪,然后补一句“他脸也没肿”,再来“我赶时间,不想耽误儿子上班”。
身为有法律训练的人都明白,这不是“认罪”,这是“夹带条件”的认罪,属程序不成立。果然,推事不接纳。
就在这时,剧情来了个急转直下的“神展开”:检控官宣布——接获总检察署指示,要求给予DNAA。
全网哗然!民众的愤怒,并非源自程序不懂,而是看到司法的膝盖在“情绪”和“身份”面前,软了。
更讽刺的是,下午风向一变,检方火速改口,说“技术问题”修改控状,再度提控。这次,被告不再“感性认罪”,而是“不认罪,担保候审”,风波就此草草落幕。
这宗案件,让人真正感到不安的,并不只是那一巴掌,而是那一巴掌打出之后的分裂与双标。
有人谴责暴力,但也同时为施暴者找借口:“非穆斯林也要尊重,不该在公共场所吃东西给人家看。”
那我们要不要也规定:九皇爷斋戒节期间大家暂停卖烧腊?大宝森节前夕,不准在路上吃牛肉汉堡?卫塞节当天,GrabFood只送豆腐和白菜?
别道德勒索
尊重,是彼此的,不是单方面的道德勒索。
真正的斋戒,是修身养性,不是动辄动手。
真正的信仰,是自律,不是强迫他人配合。
掌掴事件之所以引爆全国情绪,不是因为它严重到惊世骇俗,而是它戳中了一根积压已久的神经:在这个国家里,宗教与文化的空间,究竟是谁来主导,谁来迁就?
法律说我们多元,现实却越来越单向。
斋戒成了别人必须迁就的义务,宗教信仰成了判断“对错”的前提。
就在掌掴风波未息时,又有新闻传来:吉隆坡市中心一座拥有130年历史的兴都庙,即将被拆除,原址拟建“昌明清真寺”,预计由首相亲自动土。
这只是巧合,还是趋势?
掌掴打在人脸上,我们看得见;但当文化、宗教与历史被逐步挤出公共空间时,我们往往等到太迟才发现——原来被打的,不只是人,更是这个国家多元共存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