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素沁于90年代开始从政,至今应该已有35年政治生涯。
在她的政治生涯中,崭露头角,在于经历了1999年大选,时任马华公会士布爹候选人蔡崇继发表歧视女性“站蹲论”引起批评,而郭素沁也因此胜选成为士布爹国会议员。
她在2008年9月12日,在内安法令下被短暂扣留。
在2014年她推出《马来犀利啊!》贺岁短片,讽刺马华公会,也被指攻击马来人及伊斯兰教,其服务中心多次也因此受到滋扰。
她在2019年担任原产业部长期间,致力推广棕油产业,发起“我爱棕油”运动,提议将棕油知识纳入小学教育课程,并建议国会议员每天饮用一汤匙棕油以保持健康,因此被称为“棕油推销部长”的美誉。
历经风雨和磨难,可谓战绩斐然,不过此一时,彼一时,她如今在行动党的党选中落选,或多或少其前助理涉入智能白板采购案,可能导致她的形象受损,影响党代表对她的信任。尽管她本人未必直接涉及,但这种负面新闻容易影响选民或党内支持者的观感。
前助理的涉贪案,也引起政敌的攻击,有人说她“知情不报”,有人也要求她暂停职务,协助反贪会调查。
那从法律的范畴而言,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 (Malaysian Anti-Corruption Commission Act 2009,MACC Act 2009)
第25条(知情不报贪污行为)阐明:
若任何人知晓贪污行为但未向反贪会(MACC)举报,可能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多2年,或两者兼施。
郭素沁并未主动向反贪会举报其两名前助理,但是否构成“知情不报罪”,需考虑以下因素:
*她是否知晓其助理涉及贪污?
*如果她完全不知情,则不构成知情不报罪。
*如果她知情但没有足够证据,仅仅是怀疑,也未必构成犯罪。
*她是否负有法定汇报责任?
*作为国会议员,她并非执法人员,是否有法定责任向反贪会举报取决于她是否知晓相关犯罪行为。
因此,郭素沁是否涉及“知情不报罪”取决于调查结果。如果反贪会能够证明她明知助理涉贪,但故意不报,她可能会被调查甚至被控,否则,她没有法律责任。
到目前为止,反贪会还没有任何传召她调查的举动,因此暂时逃过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