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白礁岛主权课题”争议引来国人关注。无论各方提出什么论据都好,有个事实是无法改变的;我国是在希盟1.0执政期间失去白礁岛主权,然后是在国盟和国阵共组政府时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重新检讨白礁主权争议案。
至于是敦马哈迪医生个人决定,或者内阁集体决定,其实也有很多争论和疑点。国民想了解,不是说敦马变了吗?不是要救国吗?还是敦马2.0依旧没变?霸道到不允许内阁成员发表意见?所以每一位内阁成员都乖乖,不敢违背他的意思?
2018年大选后,希盟领袖异口同声宣称希盟成员党“平起平坐”,不论议席多寡,4个成员党各获得同样的配额。怎么进入内阁就变一言堂?内阁决定是属于集体责任,凡事出席会议的内阁成员都必须对当天议决负责,这个没有争论。
在白礁岛主权课题上,明显有人为了明哲保身快速甩锅,撇清关系。这是希盟领袖一如既往的不敢承担责任作风。就如我最近一直提到的,对反对希盟政治理念的一方,首相最擅长和最惯常的手法就是进行政治栽赃。可能有人会认为,这又是意图维护某某人或者要为某某人漂白。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要很清楚,马新两国为白礁岛主权纷扰超过40年,希盟政府毫无预警的在2018年5月28日宣布放弃,这项决定可说是非常具有争议。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新加坡拥有白礁岛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大马放弃白礁岛主权,等同放弃一个在军事和经济上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令我国丧失了在海事上的主权,也丢掉了一项经济利益。
2008年5月23日经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裁决白礁岛南部的中岩礁(Middle Rocks)归马来西亚,而南礁(South Ledge)主权则归新加坡后,国阵成功从英国的解密档案中,发现3份与白礁岛主权有关的“关键性证据”,因此在2017年向国际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审核白礁岛主权的裁决。
不是我们要追究责任,而是政府应该给人民一个说法,还原真相,才符合民主制度下的透明和问责精神。至少应该把几个疑问说清楚,总不能总是敷衍塞责了事。
疑点一:交通部长陆兆福说,敦马早在内阁会议前就已经做好决定,“确认”他的决定。我的疑问是,首次参与内阁会议不了解流程可以被了解,只是内阁在未确认之前,有没有要求敦马解释这个事件的内容?在没有了解真相就照单全收,那跟胶印有什么分别?
疑点二:内阁的决策应该是在拥有完整的备忘录,并征求相关部门与机构的建议后,才能作出这个重要的决定,但在白礁岛时间上,却未有上述的程序。我的疑问是,全部内阁成员都是应声虫吗?都带著“椰”(音近国语的Ya)和“瓶子”(Botol音近Betul)出席会议,不需要查明就确认?
疑点三:白礁岛皇家委员报告提及,如此重大的国家课题不应该在没有经过详细讨论情况下就做决定。我的疑惑,以大家认识的行动党领袖,会是这么“温顺”吗?还是因为行动党部长都是“三不敢”;不敢争取、不敢发声、不敢表态。
疑点四:我国在拥有关键性证据的前提之下,希盟政府竟然决定撤销申请,难道内阁成员完全没有疑虑?实在是令人满头问号。因为放弃白礁岛的主权,不仅等于放弃了我国的领土主权,也等于放弃了庞大的经济利益!难道希盟领袖都不了解白礁岛对我国的重要性,只是最近看到皇家委员会报告才警觉问题严重。
2018年大选后,行动党一共有6位内阁部长,他们是林冠英、陆兆福、杨美盈、古拉、哥宾星和郭素沁。除了陆兆福提出自己不了解内阁开会程序等理由外,另外5位行动党部长,是不是也“懵懵懂懂”,没有在内阁捍卫白礁岛主权?如果是,那就不要怪人民认为你们没有尽好部长职责、与睡觉和白领薪水有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