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很多人不知道,法医除了为遗体进行解剖,同时也需要根据警方要求,检查还活著的人。这些人可能是遭到性侵的受害者,被家暴的受害者,被虐待的孩童,或是被殴打的囚犯。最近接获的几宗案件,都被警方要求检查被逮捕的嫌犯。

第一宗案件是一位疑似暴打妻儿的父亲。父亲常年酗酒赌博,不务正业。他不但有著钱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性格,而且还不时拿妻儿当出气筒,殴打他们。妻子多次要求离婚,却换来嫌犯以死相逼。最后,妻子只好逃回娘家,暂时避开嫌犯。

事发当天,妻子回家照料孩子,刚好碰上醉醺醺的嫌犯,妻子便和嫌犯起了口角。嫌犯直接拿起菜刀往妻子的身上劈了过去。妻子大喊惊醒了在熟睡中的孩子。几个孩子起身立刻制服爸爸,也把爸爸手中的菜刀抢了过来。

听了警方的叙述之后,感觉很愤怒。嫌犯根本不配成为一名丈夫,一名父亲。丈夫身为一家之主理应保护家人,而不是伤害家人。我让自己冷静下来后,警方才将嫌犯带入检查室里面。
嫌犯身形瘦小,白发斑斑。眼神凶神恶煞,脚底却穿著一双粉红色的拖鞋。身上的伤痕不多,都是一些瘀伤。这是妻儿在反抗过程中,用钝器或是拳头所造成的。由于身体无大碍,所以被允许回到拘留所继续协助警方完成调查工作,然后提控上庭。

第二宗案件是一名凶杀案的嫌犯。

警方成功逮捕嫌犯后,特别要求我见一见嫌犯,然后根据嫌犯的口供和嫌犯的伤痕,尝试将谋杀案件重组。死者是在家里身中多刀后,失血过多死亡。

走进会议室里,警方已经将嫌犯从扣留所带出来。嫌犯一身紫色囚服,光著脚板,眼神闪缩,不敢与我对视。根据嫌犯的口供,死者先用刀子攻击嫌犯。嫌犯便和死者打斗,过程中将刀子抢了过来。由于死者依然不断地攻击嫌犯,出自于自卫,嫌犯才用手中的刀子刺死死者。

嫌犯的口供可信吗?我认为可信度很低。

口供与伤痕不符

这是因为嫌犯所给的口供,和死者或是嫌犯身上的伤痕不符。嫌犯的身上,伤痕只有一些皮外伤。反观死者身上布满了很多刺伤 (stab wound),双手也出现防御伤。死者手掌的刀割伤(incised wound)证明死者生前遭到嫌犯用刀子攻击,而死者尝试捉著嫌犯的刀子所致。

根据嫌犯和死者身上的伤,我认为嫌犯是攻击死者的那位。加上嫌犯干案时,处在吸毒亢奋的状态,根本不会清楚记得每一个细节。所以我和警方坐下来,根据伤痕和案发现场的调查,再一次进行案件重组。

案发现场的左边墙上,血迹离地面的距离是170公分。这说明嫌犯和死者站著打斗。右边墙角周围,也就是死者被发现倒毙的地方,血迹离地面的距离少过100公分。这很可能是因为死者当时已经倒下,嫌犯依然不断的用刀子刺伤死者。死者双手护著头部,导致死者双手出现很多防御伤痕。因为身体多部位遭到刺伤,最终死者失血过多死亡。

案件重组始终只是警方和法医根据现有的证据推测出来的干案过程,上到法庭,我还是会以专业的角度回答每一道问题,不会把猜测纳入答案里头。

陈然致

目前任职双溪毛糯医院法医,解剖超过1000具遗体,坚信凡走过必留下痕迹,透过检验遗体,找出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让真相一步步被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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