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4日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六四烛光晚会上,支联会时任主席何俊仁(中)和两位副主席李卓人(左)和邹幸彤,手持蜡烛在台上带领群众悼念1989年北京天安门“六四”事件。(法新社档案照)

(香港11日讯)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周五宣判,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以及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和何俊仁,分别被判处坐牢5年2个月至7年3个月,支联会则罚款150万港元(约78万令吉)。

综合香港电台和《星岛日报》报导,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根据《港区国安法》第23条,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情节严重的,将判处坐牢5年以上10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还押至今逾1800天。何俊仁在开审前认罪,支联会、李卓人和邹幸彤则于上个月被裁定罪成。

外国领事馆的工作人员周五上午抵达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到庭旁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判刑。(图取自法新社)
外国领事馆的工作人员周五上午抵达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到庭旁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判刑。(图取自法新社)

高等法院3名《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周五在西九龙法院宣布判决,判处邹幸彤坐牢7年3个月、李卓人坐牢7年、何俊仁坐牢5年2个月,支联会则罚款150万港元。

早上,西九龙裁判法院大楼外加强保安,停泊多辆警车,大批警员在大楼外戒备。有市民在法院外排队等候。

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等过百人到庭旁听。

如何处理“国殇之柱”择日再议

法新社报导,何俊仁、李卓人和邹幸彤微笑著抵达法庭,向支持者挥手致意,然后被押送至被告席。

已解散的支联会过去多年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烛光晚会,纪念中国1989年北京天安门民运活动遭镇压的“六四”事件。

但自从《港区国安法》生效以来,香港实际上已经禁止了公众纪念活动。

2018年6月4日,香港民众手持蜡烛参加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六四烛光晚会。(法新社档案照)
2018年6月4日,香港民众手持蜡烛参加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的六四烛光晚会。(法新社档案照)

支联会还筹办实体博物馆“六四纪念馆”,并举办各种活动,包括每年洗刷悼念受害者的雕像“国殇之柱”。

这座长期矗立在香港大学的雕像于2021年底被拆除,香港其他大学也纷纷效仿,移走了类似的物品。

检方认为,此案的证据,包括雕像和六四纪念馆的档案,都应被没收。

但法官李运腾周五指,各方对如何处理“国殇之柱”有分歧,将择日再议。

廖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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